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物业服务满意度,填补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规性评比、综合性监管的空白,2020年 1月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力量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多次专题座谈会和参考毗邻区的做法,反复征求相关物业主体的意见,经多轮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
依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19〕121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小区星级物业服务导则〉的通知》(甬建发〔2017〕164号)等要求,特制定本政策。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1、评比范围和时间:全区已交付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每季度评比一次。
2、评比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为综合服务、清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绿化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工作配合度及其他共七个方面。
3、综合评分确定:区住建局组织实地检查评分,并结合民生问政、信访投诉、物业日常监管和物业服务企业对街道(社区)工作配合度等确定综合评分。
4、物业服务“红黑榜”分类和数量:按住宅小区交付时间分为三类;每期物业服务“黑榜”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5、直接列入物业服务“黑榜”的规定:住宅小区在重大创建活动及专项工作中被省、市、区政府通报批评或经相关媒体曝光且经查属实等七种情形。
6、发布途径:区住建局每季度通报物业服务“红黑榜”评比情况,并在区级主要媒体公布。
7、评为“红黑榜”的物业企业、物业项目的奖罚:信息记入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评比结果应用于年度评优评先,应用于引导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聘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用于限制承接政府项目资格。
四、解读机构
本政策由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志伟
联系电话:0574-8928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