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仑政办〔2020〕23号)
发布时间:2020-05-22 22:57:15 来源: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北仑区“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北仑区“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提升法治北仑建设水平,大力促进“执法清单进小区”工作落地落实,首批选取四个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并制定如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北仑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打造法治北仑示范区为目标,以“执法清单进小区”为切入点,形成以法治为主,辅以德治促进居民自治的良好局面,打造“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二、组织建设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部门、试点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试点社区主任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位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三、工作任务

根据前期排摸及对接区相关部门,“执法清单进小区”第一批试点单位、责任人、存在问题、试点进度及验收标准安排如下:

(一)试点单位、责任人及存在问题

1.外洋新村(施盛义、张盛)

主要存在问题:华山路沿街商铺开后门、私建水槽,星中路

一带储藏室开店经营,违章搭建、私拉电线、储藏室住人,楼道、

储藏室门口杂物违法堆放;

2.星阳新村(施盛义、林宏来)

主要存在问题:违法搭建雨篷、洗衣台,违法停车占用疏散、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改变储藏室使用性质进行出租或经营,绿地内私自搭架;

3.京华茗苑(施盛义、任志伟)

主要存在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违章搭建、群租群居;

4.甬江家园(虞伟、张盛)

主要存在问题:群租群居,沿街店面私搭乱建,部分临街店面夏季临时性经营占道,线路外露悬挂。

(二)试点进度安排

此次试点工作计划分为三个阶段:

1.筹备协调阶段(3月到4月),于4月上旬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由各单位交流“执法进小区”相关工作思路,统一思想,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各自工作实际,4月下旬出台“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详细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5月到7月),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试点工作,按月报送工作信息、数据和案例,建立试点小区推进进度表,力促试点小区内违法事项全面消除,全区其他小区违法事项显著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3.总结提升阶段(8月),各单位整理工作台账,详实记录

试点前后工作对比情况,加大相关宣传力度,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成果,并在全区内进行推广。

(三)试点验收标准

试点小区违法事项消除;12345平台相关投诉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工作要求

试点工作以执法单位、区综合指挥中心、区司法局为主形成法治小组,以区文明办、团区委为主形成德治小组,以街道、社区、物业为主形成自治小组。三个小组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开展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入“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钉钉群,建立日常联络交流机制。形成每月例会制度,每个月定期对“执法清单进小区”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障碍、有效举措等进行工作交流。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紧密合作,积极报送相关材料与数据,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留痕;建立全方位的督查机制,消除执法单位慢作为、不作为,确保“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区人大、区政协、区府办、区文明办分别对相关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督查、不定期督查、点对点督查,扫除执法盲区漏洞,建立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区司法局加强每月执法数据分析,通报相关区领导。

三是纳入相关考核。加大考核权重,确保“执法清单进小区”工作作为各执法单位的重点工作。在法治北仑(法治政府)考核中加大依法行政方面比分权重,并将“执法清单进小区”工作落实情况单独列项;将“执法清单进小区”工作纳入平安考核之中,并适用考核的过程性指标,确保每季度都对“执法清单进小区”工作进行排名;建立与区综合指挥中心的数据共享机制,将每月各执法单位“执法清单进小区”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区综合指挥中心考核。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升级原有《整治改造执法清单》,统一使用《北仑区城市(社区)易发违法事项执法清单》(以下简称《执法清单》),积极争取在浙江日报、宁波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宣传,定期在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和公众号发声,形成宣传合力,提升《执法清单》的群众知晓率、满意率;发挥以案释法作用,让《执法清单》以通俗易懂的案例形式贴近群众生活;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加大对试点小区的点位申报力度。

五是加强经费保障。在经费方面保障分为三块:一是对于试点小区,在经费保障方面予以适当倾斜;二是每个试点小区日常工作经费,由所在街道保障;三是整体宣传经费,暂定为10万元,主要用于小区展板更换以及其他宣传。

附件:1.“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各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坚

副组长:俞金根、王信义

成  员:黄素琴(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陈文汉(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林宏来(公安分局)

张红霞(区文明办)

李莹琦(团区委)

漆  琦(区司法局)

张  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志伟(区住建局)

何  鸣(区综合指挥中心)

李昌耀(生态环境分局)

谢虹宇(区市场监管局)

李  莉(区卫健局)

张宇浩(区消防救援大队)

施盛义(新碶街道)

虞  伟(大碶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俞金根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试点社区主任组成。

附件2

“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各单位工作职责

区人大、区政协相关专委会: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对《执法清单》落实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区府办:对相关执法单位开展不定期督查。

区文明办:重点用好“四色督办单”机制。主要依托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对试点小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点对点督查,向执法部门下发“四色督办单”;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加大对试点小区的点位申报力度。

团区委: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积极推动试点小区自治、德治工作。

区司法局:督促、协调试点小区执法推进工作,及时组织召开每月例会;做好每月数据通报、工作总结相关工作;大力开展“执法进小区”法治宣传工作。

区住建局:督促、协调试点小区物业积极开展“执法进小区”自治工作、德治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开展《执法清单》涉及事项执法工作,落实工作方案,大力开展试点小区执法工作;每月根据执法月报要求,上报执法数据、案例及分析;做好“执法进小区”法治工作台账及总结。

区综合指挥中心:发挥中心“指挥棒”职能,对“执法清单进小区”事项及时流转处置,跟进督办考核,汇总分析数据;结合试点验收标准,共同验收试点小区执法推进成果。

新碶街道、大碶街道:统筹负责“执法进小区”试点小区试点工作,明确工作方案,组建“执法清单进小区”试点工作专班,落实专人牵头完成试点工作;积极发挥社区职能,推动“执法进小区”自治工作、德治工作,做好台账及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