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747397931R/2020-27709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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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安办〔2020〕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相关单位:

2020年4月18日,宁波市连续发生两起重机械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起重机械规范使用管理,降低设备安全使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切实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决定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梳理我区起重机械使用数量和规范使用管理状况,严厉查处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全力保障安全生产。

二、检查重点

(一)起重机械总体要求

1、全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起重机械使用设计文件规定,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所使用设备运行特点及吊装工艺,制定具体指导性的操作规程。

2、全面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应详细、有序,做到一台一档。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出厂资料、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保及修理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处理等记录,并应保存定期现场应急处置演练记录等资料。

3、全面提高作业人员数量和技能素质。按规定配置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相应职责,起重机每班操作的司机(除地操外)应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按实际吊装工艺的要求配置持证的指挥人员;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教育。

4、全面加强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使用单位按照相应规章制度和使用操作说明,实施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起重机主梁、支腿、起重臂等主要金属结构无变形、裂纹和腐蚀,吊钩、钢丝绳、制动器等主要零部件无明显磨损、松动、缺损和失效,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功能有效,电气液压控制系统动作可靠,确保设备状态始终良好。

5、全面规范起重机械操作程序和吊运步骤。起重机械司机实际操作方法和起重机械吊运注意事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操纵手册的要求,做到操作程序到位、吊运步骤清晰,指挥人员(如有)及地面相关人员与司机配合默契,指挥信号清晰明了;起重机械操作、吊运、指挥等作业安全应符合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的规定。

(二)塔机、架桥机等交通工程、建筑工地领域起重机械

各类塔机、架桥机、门式起重机等广泛应用于施工现场,部分项目施工周期短、设备流动性大、作业现场工况恶劣,随着梅雨汛期和台风天气的临近,建设领域使用的露天起重机械安全亟需引起重视。

1、强化建设领域起重机械防风防台措施。起重机械各类防风装置种类齐全、功能有效,配置的防风装置(措施)应符合原制造设计要求,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变换或拆除防风装置。起重机械在非正常工作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及时锁紧夹轨器、夹轮器等非工作状态下防风装置。遇到强风天气时,还应及时固定好锚定、防风拉索等防强风设施。

2、规范起重机械拆卸和爬升操作安全。各类起重机的拆卸应由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障拆卸过程安全。塔式起重机的爬升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程序和职责,确保作业安全和使用安全性能。

3、加强起重机械基础建设日常维护。底座土建、承轨梁、桥台、支承面等基础工程牢固可靠,符合相关设计要求,确保基础不下沉、不开裂、不变形。

4、提高架桥机安全操作水平。运梁、吊梁及架梁作业应严格按照架桥机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并做到专人操作、统一指挥,各方位监护到位。

(三)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

重点关注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作为炼钢和铸造类特种设备,尤其是不锈钢产业相对集中产业区域。

1、严格把控起重机设备选型,起重机的配置和选型应严格依据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确认符合使用工况。对于采用普通型起重机或不符合设计使用工况配置的设备,应禁止使用。

2、起重机主要部位及电控屏无明显积灰和油污,司机室设施配置及功能完整、操作视野良好。

3、起重机作业区域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吊运路线应符合场区布置的规定,地面平整无干涉;吊运中罐体与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4、吊运重罐时,应先进行试吊,在确认抱闸灵敏可靠及无其它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常吊运;严禁吊运过程中行走机构与起升机构同时动作。

5、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作业安全应符合AQ7011—2018 《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等标准的规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报告阶段(2020年5月)。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认真研判各自监管行业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状况,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街道要结合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辖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业务培训,督促工业企业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填写《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附件一)。

(二)全面排摸阶段(2020年6月至7月)。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根据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自查上报情况,落实设备分类登记。各街道组织相关站所开展排摸,或委托第三方全面排摸,重点排查小微企业桥门式起重机、建设领域塔机和架桥机以及使用普通型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报停起重机械等情况。发现问题,通报相关部门。

(三)现场督查阶段(2020年7月至9月)。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根据排摸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按照《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附件二),现场检查设备隐患突出、安全管理较差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完成隐患整治。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0月)各街道,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在全面检查结束后,采用“回头看”等方式,查漏补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督促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切实提高规范使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深刻认识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切实加强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道,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报送问题信息,全面总结经验。10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玉蓉,联系电话:89383885。


附件:1、附件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docx

          2、附件2-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docx


宁波市北仑区安委办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委办

2020年5月10日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