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波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租赁房屋十六条管理措施》的通知(仑防办〔2020〕22号)
发布时间:2020-02-11 21:26:40 来源: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科学有序做好企业复工,现将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租赁房屋十六条管理措施》的通知(甬防办〔2020〕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仑防办〔2020〕22号(关于转发《宁波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租赁房屋十六条管理措施》的通知)附件.doc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