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0-149235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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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北仑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关于印发北仑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图解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北仑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提升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全区公共停车位资源配置,缓解我区公共停车供需矛盾,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宁波市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由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集体讨论后形成。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宁波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价法〔2018〕85号)、《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宁波市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退红空间停车管理 缓解“停车难”工作的通知》(甬综执〔2019〕50号)、《全市推进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甬综执联〔2020〕7号)、《北仑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仑政办〔2020〕1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十八条规定。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旨在为提升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全区公共停车位资源配置,缓解我区公共停车供需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范围:适用北仑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二)收费指导原则: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原则;差别化收费原则;收费标准精细化原则;收费等级动态化调整原则。

(三)优化停车收费服务体系:合理设置停车服务收费区域等级,北仑一级区域空缺,中心城区为二级区域,其他为三级区域;合理设置收费时段,根据居民上下班普遍规律,夜间收费时段在宁波市指导意见规定的18:30-次日7:30基础上扩大到17:30-次日7:30,减轻老旧小区周边居民停车压力;实行差别化优惠收费,30分钟内免费,其余时间实行差别化分时段收费,实行全天停车封顶收费,节假日停车优惠收费。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收费区域及收费开始时间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示为准。

四、解读机构

本实施意见由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赵豪雄

联系电话:0574-8678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