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42U/2020-14760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42U/2020-14760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关于开展2020年第4季度北仑区大中专毕业生职称首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人专【2006】351号《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和2020年度市人社局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20年第4季度大中专毕业生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定职对象

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北仑区(含开发区、梅山保税港区)工作,并在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相应职称(国家、省有规定不开展初定的专业系列除外);

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卫生技术、省药学、医疗器械和全国计算机软考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不再进行职称初定。

二、首次定职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流程

2020年第4季度,我区大中专毕业生职称首次认定统一通过网上办理系统进行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网上办理系统(zccd.nbrc.com.cn),并注册帐号。

(二)系统首页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上传内容完整、图像清晰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需上传材料如下:

1.《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网上填写完个人申报信息后可下载打印。其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重点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成果、业绩情况,字数应在500字以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表格单面打印,勿增页,交由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扫描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对于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人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或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均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各单位要结合岗位情况把好考核推荐关,请各单位根据申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严格控制推荐人选。

5.《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6.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如教师、法律、新闻等)应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另申定二级教师的还需提供新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7.人力资源派遣机构缴纳社保的人员,申报单位、《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盖章单位为派遣机构,工作业绩填写实际工作单位业绩。

实际工作单位负责申报人认定资格的初审,初审合格的填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推荐书》发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箱:blrckf@sina.cn),无《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推荐书》或认定推荐书填写不规范的一律不予认定。

注:其中第5项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但申报年度内有在区域外工作经历的应自行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四、办理时间

我区第4季度本专科职称首次认定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证书发放

通过人员统一制作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书打印方法具体参考申报系统首页的电子证书查询手册。证书可打印时间预计为2021年3月31日左右。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