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北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08:56:38 来源: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2020年北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北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北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的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北仑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甬党法发〔2020〕1号)、《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甬人大常〔2020〕12号)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等区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严格规范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行政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加强涉疫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强化法律服务,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等纠纷,依法妥善办理涉疫行政复议案件,加强人民群众、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2.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实施公务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机关内部、公共服务、司法服务、中介服务等各领域发展。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认证调用最简化和跨部门“一事联办”推进步伐,建立“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实现“无证明办事”覆盖区、街道两级行政服务窗口和公共服务领域,全力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牵头领导:林斌;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建设,完善“就近能办”保障机制。(牵头领导:林斌;配合单位:各街道)

3.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2020年),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90天”改革,开展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常态化企业开办流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牵头领导:贺波;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市场主体平稳退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和涉企收费行为执法监管,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报和曝光一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典型案例。(牵头领导:冯伟业;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健全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构建完善亲清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加强行业信用监管。(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4.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涉密涉敏事项除外),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动政务服务办件网上受理率达到80%。迭代升级“浙里办”我区服务内容,整合全区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APP)、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按照构建省、市、区三级统分结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营体系要求,建设完善统分结合的运营体系。完善公共数据平台体系,推进数据归集共享,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将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内容全部纳入数字政府建设的平台系统,并动态更新,实时掌握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5.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等领域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牵头领导:张海航;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长效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强化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和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各街道)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备案审查等职能部门和职责划分,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将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推动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系统贯通。根据法律法规清理情况以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需要,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明确合法性审查主体责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提请审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8.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指导编制征地、拆迁和美丽城镇建设等涉法政府事务清单,依法规范涉法政府事务共性问题。(牵头领导:林斌;配合单位:区房屋征收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调整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9.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区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我区街道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全区各街道要明确分管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确定审查机构,配强审查人员力量,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以清单方式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要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程序规范。同时,结合北仑实际,司法所要成为我区街道合法性审查主要机构,每个司法所配备落实专(兼)职合法性审查人员,并通过聘用政府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形式,共同推动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区级层面建立相关单位会商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典型进行推广。(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部门: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组织全区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对各自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专项治理。(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基层队所建设,培育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最佳实践。(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持续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创新监督模式,聚焦重点行政领域和事项,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地方金融、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牵头领导:管海旻;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强化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管理应用。加强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互通、关联分析和深化应用,精准问题研判,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明确各行政执法机关数据报送方法、路径、时限,建立健全区分行政层级、执法部门和行为种类的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统计月通报制度。(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

1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深化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掌上执法系统,推广应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推动“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事项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牵头领导:冯伟业;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处置评价、多元治理。(牵头领导:冯伟业;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建设,在教育、医疗、交通、邮政、生态环境、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探索非接触式智能化监管应用。(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局、北仑邮政分公司,各街道)

12.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体系,整合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发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编制监管事项清单、处罚事项清单、职责边界清单,探索建设联合执法协调指挥平台。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依法明确执法主体地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工作,力争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一线工作力量配备比例达到85%。探索构建区、街道联合执法指挥体系。(牵头领导:冯伟业;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机制,持续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管理体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审计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15.加快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其他政务事务等行政领域的信用应用更加深入,政府管理有效性、精准性全面提升。深化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及时归集监督检查、执法监管、投诉举报、安全质量事故等过程中发生的信用信息和相关数据,加快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依托网络经济综合信息系统,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牵头领导:冯伟业;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大数据中心等区级有关部门)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6.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努力实现2020年全区行政争议发案量较2019年同比下降10%以上、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20%以上。(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17.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推进区级部门基层治理数据归集共享,着力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和区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牵头领导:沈红屹;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深入实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排查疫情引发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化解。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落实行政调解和行业专业调解主体责任,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经费保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智能化、品牌化。逐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实现纠纷诉前分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加强选任管理工作经费保障。(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18.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保障和监督。(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做到行政复议案件“应收尽收”。优化案件审理机制,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并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加强应诉应议工作精细化管理,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公务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提升行政应诉水平。(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作机制,增强行政争议化解的整体效能。加大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政复议申请权、行政诉讼起诉权行为的甄别。(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1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1次,组织开展全区“七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织起草“八五”普法规划。(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整合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在全区普遍开展以宪法、民法典等为主题,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命名一批“法律明白人”。(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20.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对照“重要窗口”的高标准严要求,拉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标杆,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21.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经典案例讲解,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进一步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配合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22.加强法治督察和考核评价。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常态化推进全区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机制,提高综合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分值权重。深化法治街道建设,推动我区参加全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实施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育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牵头领导:管海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加强对法治督察员队伍的培训,组建法治志愿者队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专项督察工作。(牵头领导:沈红屹;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