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0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仑民〔2020〕68号)
发布时间:2020-10-21 15:22:11 来源: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民计〔2017〕39号)及北仑区相关文件精神,现预拨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资金1037.25万元(专项资金金额详见附件)。

你单位收入上述款项后,按“其他应付款-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资金”科目入账,专款专用,并按照程序拨付使用。梅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营补助资金46.50万元,现预拨市级补助资金31.0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15.50万元,其中区级补助资金由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支出。

附:2020年度北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   下拨汇总表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2020年度北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下拨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市补

区补

小计

新碶街道

102.00

51.00

153.00

大碶街道

96.00

48.00

144.00

小港街道

101.00

50.50

151.50

戚家山街道

66.50

33.25

99.75

柴桥街道

77.00

38.50

115.50

霞浦街道

65.00

32.50

97.50

白峰街道

77.00

38.50

115.50

郭巨街道

29.00

14.50

43.50

春晓街道

47.00

23.50

70.50

梅山街道

31.00

15.50

(梅山财政)

46.50

合计

691.50

345.75

10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