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宁波市北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的通知(仑政办〔2020〕60号)
发布时间:2020-10-20 14:59:58 来源: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仑委发〔2019〕1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仑委办〔2019〕1号)以及《关于组建宁波市北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仑编〔2020〕29号),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宁波市北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原“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1.启用的印章印模

2.废止的印章印模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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