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仑区促进青年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仑政〔2020〕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青年创业创新金融支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个人消费授信
支持青年群体在我区安居乐业,有生活消费信贷需求的青年,可以“整厂授信”方式,申请最高30万元个人消费授信。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在我区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办理北仑户籍或北仑居住证,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过度融资、无不良嗜好等符合银行征信准入条件的青年。
(二)申请所需资料
1.在我区就业证明材料;
2.在我区联系缴纳社保12个月证明材料;
3.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北仑居住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
4.申请人借款用途证明,主要为商品买卖合同、子女就学证明等;
5.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
6.个人或家庭资料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原件。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经办银行网点申请授信并提交申请材料,由银行统一受理审核。银行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银行贷款政策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放贷决定,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经办银行按季度向区政府金融办上报业务开展情况。
(四)增信方式
如申请人可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抵押物的,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授信额度。
二、个人经营性授信或企业授信
鼓励青年创业,降低创业企业财务成本,青年创业实体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个人经营性授信或企业授信,区级财政对该部分实际发生贷款予以每年3%贴息补助(低于5万元或超出1000万元部分不予贴息补助),贴息时限为最长3年。区政府金融办、财政局每年度根据上年业务开展情况对贴息方案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再予以调整。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占股50%以上股东)需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办理北仑户籍或北仑居住证;
2.申请企业需为2018年9月1日后在我区新注册,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青年创业实体。
(二)申请所需资料
1.在我区就业证明材料;
2.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证明材料;
3.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北仑居住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
4.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
5.企业或经营者的资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原件;
6.个体工商户另需提供营业执照、摊位证、租赁协议等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小企业以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个人名义申请贷款的,另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近期和上年度财务报表,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支行开立企业结算账户;
8.从事项目承包的要提供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或项目承包协议等;
9.从事运输的要提供运输许可证、行驶证;
10.挂靠企业经营的要提供挂靠经营协议书;
11.借款用途证明。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经办银行网点申请授信并提交申请材料,由银行统一受理审核。银行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银行贷款政策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放贷决定,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增信方式
1.如申请人可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抵押物的,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授信额度。
2.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办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方式增信,经办银行和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予以办理决定。保费由申请人自理。
(五)经办银行
经认定的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办理(具体经办银行名单视报名情况确定后另行公布)。
1.经办银行负责对申请人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优化申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2.经办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不高于上年度基准利率上浮10%的个人经营性授信或企业授信,适当提高对该部分青年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3.贷款发放后,经办银行按国家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跟踪资金流向。
(六)贴息方式
为提高办理效率,精简贷款人申办流程,贴息补助由经办银行先行垫付,一个会计年度后(一般为次年一季度),经办银行按日均贷款余额,向区政府金融办提交贴息补助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区政府金融办、财政局进行联审,审核通过后给予3%贴息补助。
三、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鼓励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的增信作用,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实体提供经营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服务,缓解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青年创业实体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承保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营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单可作为银行授信的担保方式。区级财政对提供服务的保险机构按照承保金额的1%,给予保费补助,补助时限最长3年。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占股50%以上股东)需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办理北仑户籍或北仑居住证;
2.申请企业需为2018年9月1日后在我区新注册,原则上成立一年以上,经营稳定,企业及主要经营者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保险公司的担保条件。
(二)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证明材料;
2.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北仑居住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
3.企业或经营者的资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原件;
4.个体工商户另需提供营业执照、摊位证、租赁协议等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小企业以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个人名义申请的,另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近期和上年度财务报表,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从事运输的要提供运输许可证、行驶证;
7.挂靠企业经营的要提供挂靠经营协议书;
8.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经办保险机构网点申请并提交必要材料,由保险机构受理审核。保险机构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和审批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承保决定,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经办保险机构
具有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资质的辖内保险机构均可办理。
1.经办保险机构对申请人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优化申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范风险。
2.经办保险机构和企业协商确定保证保险费率,保证保险年费率最高不超过3%(含补贴部分)。
(五)补贴方式
一个会计年度后(一般为次年一季度),经办保险机构按上年度承保金额,向区政府金融办提交补助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区政府金融办、财政局进行联审,审核通过后给予1%保费补助。
四、附则
(一)本意见所指青年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
(二)创业实体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借款人在户籍、住宅、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经营地址、营业执照等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1周内通知经办金融机构。
(四)本办法所涉及各项业务均由经办金融机构独立审核,相关风险由金融机构自担。
(五)对弄虚作假享受财政补助的,一经核实,要追回所有补助金额,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由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原《北仑区加强青年信贷支持实施细则(试行)》(仑金办[2019]7号)同时废止。
北仑区金融办 北仑区财政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