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新媒体平台涉环境舆情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2019年9月16日
新媒体平台涉环境舆情处理办法
为及时高效应对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媒体等非正式信访投诉平台中涉环境问题的诉求,积极了解、处理和引导网络环境舆情,明确相关问题处理的责任分工和办理程序,依照相关制度、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在官方微博、微信和其他公共网络论坛中涉环境问题舆情的收集、交办、调查、回应、反馈等。
二、责任与分工
智管中心负责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平台中涉环境舆情问题的收集、登记、交办、监督等工作。协调有异议的涉环境问题分工;受理、负责来自区委宣传部、网信办重要、紧急涉环境问题的登记、交办、回复等工作;负责分局“双微”的权威发布;负责分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网评员管理;组织分局网评员开展正面舆论引导等工作。
监察大队负责新媒体平台中环境信访投诉、污染举报等相关网络舆情承办、调查和答复内容拟定等相关工作。
分局其他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处理涉环境问题的承办、调查和答复内容拟定等相关工作。
三、办理原则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二)抓住重点,分类处理。集中优势资源,抓好重要、紧急涉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回应和反馈工作。对重要、紧急涉环境问题的舆情,要做好处理和回复跟踪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消除群众疑虑。
(三)及时调处,及时反馈。对于新媒体平台中紧急的涉环境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反馈相关信息,其他涉环境问题也要及时回应网民。
(四)实事求是,信息公开。实事求是、深入调查、妥善处理新网络媒体中涉环境问题,维护和强化公众对环境信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环境信访信息公开。
四、涉环境问题的分类
涉环境问题一般分为重要涉环境问题、紧急涉环境问题和一般涉环境问题:
(一)重要涉环境问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要涉环境问题: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官方微博以及各大新闻媒体微博上被@20以上;来自宣传、网信部门,明确回复时间的;来自“北仑生态环境”官方微信且被评论或转发超过10条的涉环境问题;其它重要涉环境问题事项。
(二)紧急涉环境问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紧急涉环境问题:易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的;正在发生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由突发(应急)环境事件引发的;其它紧急涉环境问题。
(三)一般涉环境问题。上述两款情形之外的为一般涉环境问题。
五、办理程序
(一)重要、 紧急涉环境问题办理程序
智管中心将当日在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中需要受理的环境问题统一收集、录入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内网“网络舆情”栏目中,发现有重要、紧急涉环境问题的,立即通过钉钉、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并电话通知将舆情信息转发相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舆情联络员,同时报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遇突发(应急)环境事件时,相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应当第一时间与智管中心取得联系,通过智管中心与区委宣传、网信部门及时互通信息。事件处理情况由相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拟定,并经科室分管领导审定后,第一时间书面或钉钉报送给智管中心,由智管中心将相关情况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视情进行发布。
(二)一般涉环境问题的办理程序
智管中心将当日在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中需要受理的环境问题统一收集、录入到分局内网“网络舆情”栏目中,各科室舆情联络员查看并受理本科室的环境问题,经科室负责人确认后接受办理,再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将回复内容录入“网络舆情调处”栏目,最后视情由智管中心在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上进行统一回复。
各科室自接到交办事项后,应当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六、办理时限
重要、紧急涉环境问题的网络舆情,相关责任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响应,在2个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并拟定答复内容,经科室分管领导确认后,将处理意见报送至智管中心,由智管中心向宣传、网信部门进行反馈,并视情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以及论坛等渠道实时进行跟进发布。
一般涉环境问题,相关责任科室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至智管中心。
在涉环境问题的处置中,因样品采样监测等原因,无法在规定内完成所有事件调查处置和回复的,相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因根据事件处置情况的进展,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智管中心,由智管中心组织网评员通过官方微博、论坛在原网帖后进行跟帖回复,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七、回复内容要求
(一)重要、紧急涉环境问题回复举报人的内容应当包括基本情况、调处情况、处理意见、下一步措施。
(二)一般性涉环境问题回复举报人的内容应当包括基本情况、调处结果。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