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甬党办﹝2018﹞60号)和北仑区《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仑委发﹝2019﹞27号)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基层农合联实体化运作,经区领导同意,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研究确定了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请各街道结合
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为动力,协同推进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金融、涉农公共资源配置等体制配套改革,联动推进农合联服务功能内部协同,外部协作,积极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将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目标任务
为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完善街道农合联实体化运作机制,健全区、街道两级农合联组织体系,目标到2019年11月30日前,实现全区10个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全覆盖,其中农业相对较大的小港街道、大碶街道、柴桥街道(已建成)、春晓街道、白峰街道目标建设成市级示范性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其他街道建设成区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三、建设验收
建设完成后,区级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联合验收,并在验收通过后填写《北仑区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成备案表》(附件2),报市农合联备案。
申报市级示范性街道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的,由区农业
农村局、区供销联社初审验收后,填写《北仑区示范性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申报表》(附件3),向市农合联提出申请,经市农合联复核验收后确定。
四、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将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对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提供指导服务。
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经验收评定合格,由北仑区农合联予以建设补助,对市级示范性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区级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最高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附件:1.北仑区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达标标准
2.北仑区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成备案表(区级)
3.北仑区示范性街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申报表(市级)
宁波市北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