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19-27330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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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政府办开发区管委办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培育重点优势产业和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解读
政策图解 《北仑区政府办开发区管委办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培育重点优势产业和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图解
政策原文 北仑区政府办开发区管委办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培育重点优势产业和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全力打造“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全面实施“双城”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更好地发挥其产业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区工业经济优质高效发展,在我区出台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后,区财政局联合区发改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形成《实施细则》。

二、政策出台依据

主要依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9〕34号)和《北仑区(开发区)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实施细则》(仑政办〔2019〕74 号)。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结合本区经济发展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培育目标、申报标准、扶持措施、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新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鼓励“龙腾”工程企业重点发展

纳入新一轮“龙腾”工程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对发展质量好、产出效率高(年度实缴10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资源消耗低的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分类扶持。一是对“246”产业领域的企业(集团),且年产值20亿元、年度税收2亿元以上的,结合产出情况给予重点扶持;二是对年度实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集团),以当年度或近三年平均区级财政贡献中高者为基数,设定年度增长目标,以三年为一轮,对其区级财政贡献超过增长目标以上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企业创新发展

符合“246”产业领域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或列入高成长企业名单的工业企业(集团),年度实缴税收200万元以上,以前一年或前三年度平均区级财政贡献中高者为基数,如无基数或基数不合理的,以当年度区级财政贡献60%为基数,对其当年区级财政贡献新增15%以上部分给予80%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附则

新《实施细则》附则部分主要包括条款选择、企业范围、“实缴税收”和“区级财政贡献”解释、执行日期以及其他政策条款约束事项。

四、特别说明:本办法由北仑区财政局解读。

解读人:北仑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建荣

联系电话:0574-8928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