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7-8月份北仑区物业小区专项检查存在问题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8-14 21:15:28 来源:北仑区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五整顿两提升”和完善“四项机制”行动方案》(甬文明委〔2019〕6号)、《北仑区居住环境提升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我区各物业小区在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结合日常检查和投诉情况,现将有关存在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文明城市创建和“居住环境提升”方面:楼道、绿化带等公共部位杂物堆放、绿化带枯枝杂物、小广告等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屡禁不止。

(二)垃圾分类方面:绿色和黑色分类垃圾桶未成对摆放、分类垃圾混装混运,缺失对运输单位管理,垃圾桶清洁卫生等问题。

二、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且问题反复的物业项目,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垃圾分类清运出现混装混运的小区,进行分类清运补助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一)文明城市创建、居住环境提升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且问题反复的物业项目:

新恒公寓(宁波北仑乐六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灵峰公寓(宁波市北仑君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星阳新村(浙江科斯顿酒店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

江城世家(宁波九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滨海锦苑(宁波市北仑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银星苑(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物业有限公司)

(二)垃圾分类被发现混收混运现象的物业项目:

新艳公寓(宁波市北仑君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都会经典(宁波市北仑区凤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垃圾分类容器未按规定摆放的物业项目:

东城华园(宁波市北仑区凤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高峰家园二期(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物业有限公司)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当前开展居住环境整治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实施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北仑区居住环境提升实施方案》《实施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宣传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引导业主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范,不乱扔垃圾和杂物、不乱停车、不乱晾晒等,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相关约定,让小区环境整洁、干净、有序。

(二)加强履职,提升服务。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合同约定,规范优化服务。实施常态化、网格化、优质化的小区日常保洁、保绿、保秩序物业服务。开展小区自我教育和管理,在工作中把责任层层落实,举一反三,履行宣传、引导、劝阻、制止、上报等职责,规范小区物业服务行为,提高小区管理品质。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我局将持续常态化加强对小区的督查,也将建立同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参加的联合督查机制。发现物业服务未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将与评优和信用档案挂钩。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