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级业余训练点学校(传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我区参加单位和教练员、运动员的积极性,鼓励运动员和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在宁波市第十八届运动会上争创优异成绩,为全区人民争光,特制定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根据市第十八届运动会总规程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本着以突出金牌、突出贡献的原则,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奖励办法
(一)金牌奖
1.年龄组赛前返回金牌,每一枚奖运动员2000元,带训练教练员2000元。(注:在省队试训或转正的不回来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直接计金牌。)
2.每获得一枚实战金牌:运动员奖2000元(含得分奖),带训教练员奖2000元(含得分奖)。
(二)银牌奖
每获得一枚银牌:运动员奖1000元(含得分奖),带训教练员奖1000元(含得分奖)。
(三)铜牌奖
每获得一枚铜牌:运动员奖500元(含得分奖),带训教练员奖500元(含得分奖)。
(四)名次奖
获得4-6名的运动员、整训教练员按名次得分计算,每得1分各奖励100元。
(五)破纪录奖
在市运会上破市纪录的运动员、带训教练员各奖励2000元,在同一项目比赛中多次破纪录均按一次奖励。
(六)超金牌指标奖
超额完成实战金牌指标任务的教练员,在金牌奖励的基础上每超1块金牌追加奖励2000元。
(七)输送跟踪奖
由各训练点输送到省、市级训练单位训练的运动员获得金牌,奖励原输送教练员和学校有关人员每枚金牌各500元。
三、计牌计分办法
(一)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按金(银、铜)牌奖励标准计算;每一人的名次奖按所获得名次得分计算。
(二)两人以上(含两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按每人0.5枚金(银、铜)牌计算;每一人的名次奖按所获得名次得分的二分之一计算。
(三)篮、排、足集体项目:教练员按(4、3、2、1.5、1、0.5)所获金牌数计算;运动员按(7、5、4、3、2、1)名次分数计算名次奖。
四、其他
赛前训练按实际训练天数计算,运动员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教练员周末每人每天补助100元,但最高不超过30天。
本办法自2019年5月6日起实施,以前有关奖励办法停止执行,解释和修改权属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