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2019年度北仑区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19年度北仑区政务信息考核办法.doc
北仑区政府办 北仑区考核办
2019年5月24日
2019年度北仑区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的决策参谋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二、考核标准
(一)政务信息
⒈被区政府办公室录用:本级专报每篇6分,其中政务工作交流的加2分;上报信息中:要情每条1分,约稿每篇3分,专报信息每篇6分。
⒉被市政府办公厅录用:市政务网、要情每条2分,约稿每篇5分,专报信息每篇15分,其中政务工作交流的加5分。
⒊被省政府办公厅录用:省政务网、要情每条3分,专报信息每篇20分,其中政务工作交流的加10分。
⒋被国务院办公厅录用:要情每条6分,专报信息每篇35分,其中政务工作交流的加15分。
⒌素材每条1分。
⒍鼓励各单位合作编写专报信息,2个单位联合上报的专报信息按录用标准分上浮不超过40%计分,2个单位得分相加为此信息分。
⒎评选优秀信息并加分,优秀分由主动分和质量分两部分组成(约稿、素材除外)。主动分中:政务网信息、要情1分,市级及以上专报5分;质量分中:省、市政务网信息分别为2分、1分,国家、省、市办要情分别为6分、3分、2分,专报按录用分的50%或100%计;优秀约稿每篇5分,优秀素材每条1分。
⒏我办信息被区领导批示的,经我办报送至上级政府办公厅信息被相应领导批示的,按原录用分数加倍计分,同一级多个领导批示的按一次计。领导批示件以区政府办公室掌握为准,如未掌握的,相关单位需提供批示件的复印件。
⒐同一信息被不同级别不同载体录用,取得分最高的载体分值,不重复计分。
⒑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要情和约稿,要情未及时报送的,每条扣2分;约稿未及时上报的,每篇扣10分。
(二)紧急信息
紧急信息于2019年度起纳入政务信息考核,对迟报、漏报、失实报送等相关单位直接扣除相应考核分:
⒈紧急事件发生后,未按时间要求报送信息的,每次扣考核分0.1分;
⒉上报信息不准确,存在失实的,每次扣考核分0.1分;
⒊未与我办沟通,直接上报上级部门的,每次扣考核分0.3分;
⒋发生紧急信息漏报、误报、瞒报,对工作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每次视情扣考核分0.3-0.5分。
三、先进考评标准
(一)指标分在50分以上的区级机关需有市级以上专报录用,合作专报只记录在一家主要单位名下;
(二)严保紧急信息保密性和严肃性,凡出现紧急信息扣分情况,不予评选先进。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政务信息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区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根据指标分完成率评选先进,对先进单位予以相应考核加分;对未完成考核指标分的单位,按比例予以扣分。
(二) 加分单位数量控制在30%以内,加分不超过考核分值的30%,同时对15%的工作完成相对落后的单位予以扣分。
附件:考核单位及指标分
附件
考核单位及指标分
一、部门(单位)考核指标
(一)A类单位(140分)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B类单位(120分)
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C类单位(80分)
区经信局、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
(四)D类单位(50分)
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投资合作局。
(五)E类单位(20分)
区医疗保障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综合指挥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广播电视中心。
(六)F类单位(10分)
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区征地拆迁办、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区供销联社、区总工会、区残联、区生态湿地建设管理委员会、芯港小镇建设管理中心。
(七)G类单位
区委政研室、区委政法委、区工商联、区档案局、区信访局、区气象局、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市银监局开发区办事处、北仑海关、海关开发区办事处、北仑海事处、穿山海事处、北仑供电局。
二、街道考核指标
(一)新碶街道、小港街道、大碶街道、霞浦街道。(70分)
(二)柴桥街道、戚家山街道、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