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办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办关于成立“两院一园”北仑区域合作中心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06:08:48 来源:北仑区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系部:

为加快推进“两院一园”北仑区域合作中心的建设,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经研究,决定成立“两院一园”北仑区域合作中心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旭东(北仑区人民政府)

            张慧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副组长:潘群威(北仑区人民政府)

孙秀芳(北仑区人民政府)

周永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柯宏伟(宁波智能技术研究院)

成  员:郭志昂(北仑区政府办)

鲍志荣(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何岳忠(北仑区财政局)

王德仙(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陈佩青(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王明良(北仑区教育局)

竺毛年(北仑区委人才办)

岑  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张  臻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杨伟超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陈  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胡  宇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柯宏伟兼任李泽湘教授团队联络人、桂枫任北仑区政府联络人、杨伟超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联络人。

一、专项组工作职责

1.推进《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李泽湘教授团队共建“两院一园”北仑区域合作中心合作协议》的落实,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的实施方案,提供相关的保障制度和政策环境。

2.监督管理“两院一园”北仑区域合作中心建设过程,做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三方合作长效机制建设。

3.专项工作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负责召集,通报合作共建工作进度及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事项。

4.北仑区域合作中心重大事项的商讨与决策。

二、下设工作小组职责

北仑区域合作中心专项工作组下设联合工作小组、北仑智能技术产业应用中心工作小组和中德智能制造国际学院工作小组。

(一)联合工作小组

组长:柯宏伟(宁波智能技术研究院)

成员:桂  枫(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张  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杨伟超(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陈  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联合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整体部署、分工实施下步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各组工作,带领各组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小组指示、会议决议等。

3.向各工作小组传达专项工作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做好上传下达、上下沟通的工作,对领导批阅后的文件要督促落实。

4.对各工作小组提出的请示、报告、工作汇报等,要及时处理或向专项工作组汇报。

5.对各工作小组工作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一总结、一通报,及时报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6.组织安排各有关会议,安排人员做好会务工作。

(二)北仑智能技术产业应用中心工作小组

组长:柯宏伟(宁波清水湾智能技术研究院)

成员:蒋君齐(北仑区政府办)

张继胜(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桂  桦(北仑区财政局)

桂  枫(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张仲华(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吕  恕(宁波清水湾智能技术研究院)

石金博(宁波清水湾智能技术研究院)

张  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陈安宇(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陈  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陈子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倪  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杨伟超(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北仑智能技术产业应用中心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北仑智能技术产业应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前期过渡用房改造,完善中心前期用房的功能需求,落实中心满足运营需求的实验、中试、办公及创新创业等基本设施建设。

2.负责中心的架构设计,负责中心运作的体制机制建设。

3.负责推进中心对接北仑区域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负责中心对接北仑区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精密智能制造和工业机器人等技术应用平台建设。

4.以“中国制造2025”为规划蓝图,结合北仑地区产业定位和产业环境,引入研发创新主体,打造智能制造创新服务链,营造优质智能制造创新创业环境,培育一批以“北仑智造”为品牌特色的明星科技企业,成为推动北仑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为北仑区中小微企业提供助创平台。

5.做好承接市本级工程中心布点工作。

6.适时启动满足应用中心发展需求的二期设施建设规划及实施(含北仑协同创新大厦)。

7.负责建立创业导师机制供应链体系,开展团队孵化。负责中心对宁波清水湾智能技术研究院产业承接工作。

(三)中德智能制造国际学院工作小组

组长:周永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成员:胡海辉(北仑区教育局)

竺毛年(北仑区委人才办)

柯宏伟(宁波清水湾智能技术研究院)

何明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陈  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裘腰军(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张  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胡晓霞(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陈子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杨伟超(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中德智能制造国际学院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完善混合所有制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建设方案,制定混合所有制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建设实施方案。

2.负责混合所有制“宁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宁波中德职业教育研究院有限公司”模式在推进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建设。

3.负责宁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及宁波中德职业教育研究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及核心运行团队的引进等相关工作。组建学院顾问咨询委员会、学院理事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完善智能制造职业教育集团。

4.制定3-5年办学战略发展规划,适时启动满足混合所有制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办学规模的教学设施二期建设(含中德智能制造学院教学大楼)。

5.负责落实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办学经费和教学设施建设,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实施,负责人事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负责中高职一体、中西部合作、技师教育等各类人才培养的管理与实施。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办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办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