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22 06:14:04 来源:北仑区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21号)精神,加快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和“两整两提”行动,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扩大有效投资,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对北仑“四个最前列”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保障,深入开展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高质量推进“三个北仑”建设,为全力打造现代化临港智创之城、全面建设国际化滨海秀美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民生为本,满意为准。牢固树立民本意识,把城中村改造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实事工程,让“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坚持阳光运作、依法办事,努力打造民心工程,增进城中村区域广大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共享城市化成果。

2.各方联动,属地负责。按照全区“一盘棋”工作要求,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作用,压实各有关部门和街道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城中村居民参与积极性,构建多方联动工作机制。

3.科学规划,分类改造。注重规划引领,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把城中村改造与重点功能区块开发、产业布局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未来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相对连片集中原则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时序,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方式。

4.保护历史,传承文脉。提高城中村文史资源保护意识,落实文保建筑、历史街区和传统街巷保护措施,对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城中村做到应保尽保,对整体拆除村庄内有价值的老厂房、老建筑、老器物、老档案等要善于盘活利用,在城中村改造中保留历史记忆、传承历史文化。

(三)改造目标

以主城区(范围为北至海岸,南至329国道,东至铁路,西至沿山公路)和滨江新城规划区域为改造重点,统筹其它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到2021年基本完成重要片区的城中村改造任务,把城中村打造成为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区和城市经济新板块。

二、主要任务

(一)精准制定改造计划

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辖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组织街道对辖区内的城中村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户籍人口、建筑面积、权属关系等底数。在此基础上,根据城市建设和有关规划要求,优先改造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块,拟定城中村改造行动计划,科学制定改造时序、改造方式、项目进度和年度计划。

(二)科学选择改造方式

要以整村或确定的改造单元为基本单位,坚持“应拆尽拆、一拆到底,宜整则整、一步到位”,因地制宜选择以下方式:

1.拆除重建。按照城市建设和有关规划要求对城中村实施改造单元整体拆迁、整体开发,并通过调产或货币化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

2.拆整结合。对城中村部分区域实施拆除重建、部分区域实施综合整治。

3.综合整治。对农居建造时间较短、基础配套相对完善、村容村貌较整齐或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城中村,通过拆除违法建筑、完善配套设施、整治房屋立面、提升环境品质、挖掘村域特色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改造。

(三)高效推进改造工作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改造方式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做调整。对完成改造的村,由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对采取整体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包括拆整结合方式的拆除部分),应在确定时限内完成签约、清零、拆除、安置房建设及分配入住等。列入当年拆除任务的要当年完成,确保不跨年度,签约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腾空拆除。要加快安置房建设,确保安置需要和建设质量,安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对采取综合整治方式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含拆整结合方式的整治部分),以村或改造单元为单位编制“一村一案”的整治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推进改造实施和验收。当年整治计划要当年启动、当年完成、当年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区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内设若干工作组,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实体运作。区委组织部要抽调机关精干力量充实到街道攻坚一线;各街道要完善工作机构,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整合工作人员,负责属地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优化政策保障

区财政局要统筹落实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补助资金,大力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质贷款。支持区内国有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构建多渠道多主体投融资体系。加强城中村改造与土地储备出让联动,发挥资金拼盘优势,提高资金周转率和资金利用效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将耕地占补指标、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城中村改造需要,及时做好区块控规调整优化。区征地拆迁办要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政策,指导各街道加快征地拆迁具体工作,合理确定安置方式。

(三)加强宣传考核

将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区对各相关部门、街道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考核办另行制订。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和街道予以约谈通报。加强城中村改造专题宣传和跟踪报道,最大程度获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北仑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doc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