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黎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10:39:18 来源:区政协办 阅读次数:

政协第九届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王黎明同志任区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国程同志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王皓同志任区政协经济和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区政协经济科技和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邹建华同志任区政协教科卫体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区政协教文卫体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智荣同志任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区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叶跃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雪飞同志任区政协经济和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协经济科技和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曾艳同志任区政协教科卫体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协教文卫体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文汉同志任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郑世国同志的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群飞同志的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薛琪同志的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凌云同志的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