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民商事务办理区“无差别全科受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06:35:15 来源:北仑区

 

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指南的通知》(浙跑改办字〔2018〕1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为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办理区和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合并,并全面实施“无差别全科受理”,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北仑区(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

民商事务办理区“无差别全科受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办理区内“无差别全科受理”,打造素质过高、业务过硬的多能型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提升办理区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一个窗口办成一件事”要求和“受理权、审核决定权相对分离”的原则,对商事登记和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归并融合,对窗口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和优化设置。融合后办理区统称为民商事务办理区,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窗受理”。

三、功能定位

民商事务办理区主要负责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和涉企证照经营许可;为全区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办理科教文卫、民族宗教、农林牧渔、财政服务等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包括17个部门的593个事项。

办理区窗口按照引导服务、综合受理和咨询出件三类窗口设置,人员由区审管办、区市监局从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商事登记办理区现有人员中调配。办理区整合后,民商事务办理区由区市监局统一管理,各进驻部门共同参与配合。

四、实施原则

(一)统筹兼顾,科学设窗。围绕“一窗通办”目标,根据民商事务办理区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数和实际办件量,合理确定各类窗口数量和人员配置。

(二)规范服务,优化流程。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仑政办〔2019〕17号)文件精神,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流程,加强归集统一、实行一窗受理、提升应用共享,以提高办件效率。

(三)积极有序,稳步推进。按照“应进尽进、能联尽联”的工作原则,积极深化“证照联办”改革,稳步推进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同时按照“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要求,持续强化考级培训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通办水平。

五、建设方案

(一)窗口设置。将目前二楼北区的商事登记区和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整体归并成民商事务办理区,窗口面向群众呈“几”字形排列,提供相关事项的“一站式”服务。

1.引导服务窗口。依托办理区引导服务台,负责引导分流办理区内办事群众,涉及本区域办理事项的,由导服人员协助取号并将办事群众精准引导到相应窗口,涉及其他办理区事项的应及时告知具体办理区地点。

2.咨询出件窗口。在“几”字形办理区顶部位置设置4个咨询出件窗口,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指南为依据,向每位办事群众提供热情、精准的办事咨询服务,辅导办事群众填写相关业务表单,并协助初审相应申请材料;依托办理区视频工作站,向有需求的办事群众提供远程视频指导服务,线上线下咨询解释均应做到“一口清”。针对专业性强或有特殊需求的咨询业务,窗口人员应及时通知部门后台人员到前台协助解答。窗口同时负责对办理区内所有办理结果文书、证照和需返还给办事人员资料的现场发放出件工作,并做好办理结果流转部门的归档和快递服务的衔接。

3.综合受理窗口。在“几”字形办理区两翼,设置三类无差别受理窗口。其中无差别受理窗口一(8个),负责受理商事主体登记类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二(6个),负责受理综合许可类业务;无差别受理窗口三(4个),负责其他民生业务。综合受理窗口负责现场综合受理,并做好申报材料要件的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分派流转到相应部门,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二)运作模式。按照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优化整合各部门原业务流程。

综合受理窗口以事项标准化目录及样本为依据,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标准化目录或经部门核验材料无误的,窗口应当场予以接收,并在受理平台录入必要的信息,出具《收件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材料补正告知书》。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审批事项,窗口应给予受理并要求申请人在《容缺受理通知书》上填写容缺受理承诺,告知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容缺材料补齐补正,并说明逾期的后果。

窗口收件后要做好实时流转分派。纸质材料收入后受理窗口人员应及时通知审批部门后台人员取件(原则上当天收件当天流转),并跟踪督促后台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件的办结;电子材料则通过受理平台实时流转到对应部门。

常驻部门应对申请材料第一时间进行核查,非常驻部门按照《北仑区行政审批事项授权书》的要求,15分钟内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审核办理业务,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对办事群众网上申请的事项,由审批部门统一网上受理、审查,符合办理条件的,以短信、移动端等通知群众和企业网上预审(申办)成功或携带原件材料到现场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以短信、移动端等通知群众和企业网上补正材料。审批部门人员对申请材料的核验结果要及时通知咨询出件窗口工作人员。

多部门联办业务,纸质材料收入后受理窗口人员应按事项分类及时通知牵头审批部门后台人员取件,再由牵头审批部门负责递交给相关部门按程序审批(审查),电子材料通过统一受理平台“一件事”模块或市监“证照联办”系统实现部门间共享。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民商事务办理区“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指南的通知》(浙跑改办字〔2018〕12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区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仑政办〔2019〕17号)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办理区全体工作人员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本方案有效推进办理区“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持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实施方案和“技能等级考核管理”相关制度,继续加强对前台窗口工作人员的“无差别全科受理”业务培训,通过细化培训、实训锻炼、实操传帮带等形式,推动窗口人员向“无差别全科受理”全面转型,服务事项“一窗”办。

(三)强化管理,提高效能。区审管办、区市监局共同完成商事登记办理区、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融合的组织运作、流程优化,以及窗口人员的调配工作。办理区融合后,办理区由区市监局统一管理,各进驻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区审管办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一窗受理中出现的问题。各组成部门要协同区市监局组织开展“无差别全科受理”培训,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确保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示范文本等信息内容的及时更新并对外公告。同时,部门间要加强交流沟通、协调运转、无缝衔接,确保办理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规范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