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两整两提”河道水质提标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河埠头建设、使用、管理,根据区委办《关于开展河埠头整治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9〕11号)精神,特制定《北仑区河埠头整治工作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仑政办92号(附件).doc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