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2017年宁波市北仑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2017年宁波市北仑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10〕27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232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 “平安北仑”的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入查、全面防、重点治”为防灾原则,深入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四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助力夺取平安金鼎提供更加可靠的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专项行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的监控;推进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响应和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灾险情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三、我区地质灾害成因、类型及防治特点
(一)成因:我区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案例不多,常见的地质灾害多为人为活动引发,主要由个人建房、企业建厂、沿山修路等工程建设中不规范削坡造成山体稳定性破坏,并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中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除道路边坡外,其余的隐患点受危害人员相对较为固定。
(二)类型:我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其中崩塌10处,滑坡1处(详见附件1),有4处已完成工程治理。
(三)特点:我区地处东部沿海,4-9月为梅汛期和台汛期,雨水充沛、梅汛期容易引起土体水量积累、台汛容易发生短时间的强降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为此,汛期是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治期。同时,鉴于气候异常导致极端天气增多,应注意做好非重点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四、基本要求
(一)开展动态巡查和排查。各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人口密集区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资源分局要加强对各街道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二)加强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加强对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各街道要根据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要求,制作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防,落实应急避灾场所,确保险情发生时,受威胁人员得到有效安置,切实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要加强对群测群防队伍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的能力。
(三)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利用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制度和预警联动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在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送到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的同时,要扩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受众面,实现社会化防灾。
(四)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镇规划,低丘缓坡荒滩开发和工程建设等,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发生。
(五)快速有序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街道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避灾安置场所等。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街道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各街道、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人员伤亡。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六)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点,各街道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土资源、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指导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问责制度
一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改、财政、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人民防空、气象、民政、公安、旅游、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预防措施
各街道应当按照各自编制完成的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要求,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确定避灾安置场所,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隐患点和一般防御点,要落实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国土资源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和有关单位地质灾害监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群测群防网络运行状况和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街道制作和发放“明白卡”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转移线路、避灾安置场所等内容准确无误。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意识
各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形式、多层面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1.北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