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09:16:44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检〔2014〕237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北仑出口汽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升出口汽车及零部件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我区汽车产业的品牌优势。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扶持引导,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协会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具有产业优势、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一批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出口汽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安全标杆企业;创优扶强,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龙头企业走品牌化出口之路,促进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不断壮大汽车产业规模,着力打造集汽车产品设计、研发、制造为一体的优秀产业基地,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和标杆导向的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仑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具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四、创建内容

(一)搭建企业入区流程

制定示范区入区企业标准,引导企业入区,开展政策宣传,对申请加入示范区企业进行考核并实施动态管理。

(二)发挥质量示范效应

在示范区内推动建设出口质量诚信体系,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内企业签订《出口质量承诺书》。培育示范区内的质量示范企业、质量奖企业、一类企业成为本行业标杆企业,引导区内企业开展“质量互助”、“对比提升”等活动,形成向优秀企业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促进质量标准制定

支持认证服务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单位,对示范区企业在产品设计、验证、审查和出口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引导示范区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做好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应对工作。

(四)引领质量技术创新

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开展“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加快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帮扶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五)助推质量品牌建设

加强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品牌宣传,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助力为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形成质量、品牌和创新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质量主体责任

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全力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引导出口生产企业强化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产品溯源,特别是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外通报或产品召回的,责任企业要迅速追溯、找出原因并落实解决措施。

(七)深化质量信息服务

依托宁波检验检疫局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为区内企业优先提供“一对一”培训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指导,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

(八)监管部门政策帮扶

联合国检、海关等驻仑监管部门,共同出台服务企业出口、促进贸易便利化的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帮扶,营造示范区“强质量、促出口、增效能”的良好氛围,促进区域经济的优化布局和产业的集聚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创建阶段(2017年3月—4月)

全面调查了解区内出口企业的经营规模、产品结构等信息,成立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示范区创建工作合作备忘录。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7年5月—8月)

召开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会,加强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申请加入示范区,落实各项鼓励措施,推动示范区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出口产品结构、科研技术水平、实验室资质能力、自主品牌效应等各方面提升。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7年9月—10月)

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组织示范区创建自查,提交示范区验收申报材料,做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牵头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抓源头、提质量、强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积极落实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入区,有条件的街道、工业区可结合实际出台有关鼓励措施。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围绕示范区创建目标,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激发企业入区热情。

(四)区政府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对示范区创建工作予以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

附件:北仑出口汽车产业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下载:仑政办6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