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区属菜市场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11:48:07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北仑区区属菜市场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北仑区区属菜市场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

菜市场作为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为理顺我区区属菜市场管理体制,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街道综合管理优势,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优化菜市场内外环境,全面提升菜市场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北仑区区属菜市场管理体制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放责交权、属地管理、规范指导”的指导思想,坚持“监管重心下移,统一组织实施,明确监管责任,街道属地管理”的原则,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菜市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我区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管理体制

1.全面实施菜市场属地管理,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体制。

2.实施委托授权的统一管理模式,将区市场建设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市场中心)经营管理的区属所有菜市场及经营性场所交由所在地街道统一管理和经营。

3.保留区市场中心牌子。区市场中心与菜市场日常经营管理脱钩,保留2名事业编制,为区商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正科级格,与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合署办公。

三、管理职责

1.各街道办事处:本辖区内菜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履行菜市场举办者职责,负责辖区内菜市场经营管理等工作。

2.区商务局:负责全区菜市场建设整体规划,制定菜市场管理规范、市场建设补助政策,指导全区菜市场建设、升级改造、创建及菜市场规范化管理考核等工作。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菜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确认,把好市场准入关,取缔无照经营;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市场内计量器具、计量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菜市场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查处市场违法建筑和场外占道经营、人行道机动车违停现象,维护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

5.区农林局: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对市场内畜禽开展疫病风险评估检测。

6.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菜市场从业人员相关疫病的疫情监测和控制,指导市场举办单位和经营者做好清洗、消毒等工作。

7.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菜市场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

8.公安分局:负责菜市场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

9.区消防大队:负责菜市场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10.区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菜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调配

区市场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人员,根据保留后市场中心和原直属菜市场的管理需要,结合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配,具体由区商务局商区编办、区人社局后,报区政府审定,确保平稳过渡。区编办给予必要的编制政策支持。现有的菜市场编外人员由所在地街道统一整体接管。

五、工作待遇

街道接管菜市场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满,菜市场编外用工人员由街道统筹使用。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按照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实际收入待遇不低于现状。

六、资产处理

1.区市场中心及下属各菜市场要做好资产清理并提出分类处置方案,确保财务账面数据、区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与实物一致。对由市场中心保留并委托管理的资产由市场中心登记汇编造册,统一移交各相关街道管理使用,并做好相关移交手续,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明确移交街道管理及待处置的资产,按照《北仑区(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仑政〔2016〕58号)和《北仑区(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仑政〔2016〕59号)规定在本次调整完成前办理相关处置手续。

2.对委托管理的资产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产权归市场中心所有,使用权归各相关街道,双方应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责、利。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委托市场中心经营管理的菜市场资产,包括大碶菜市场、戚家山菜市场,结合本次调整,产权不作变更,经营管理权同步移交所属街道,收益归所属街道。

3.区属菜市场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后,各街道不得擅自出售或以任何形式委托他人管理。摊位、经营性场所出租,需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

七、规范化建设

1.做好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各街道要确保区属各菜市场设施、设备完好,及时对所经营管理的菜市场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菜市场整体购物环境。投资300万元以上的菜市场各类创建、原址改造及整体搬迁建设等,各街道要充分调研,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出菜市场建设改造年度计划,报区商务局备案,由区商务局统一报区民生办,视项目成熟度纳入区民生实事工程建设。

2.做好菜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各街道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菜市场管理制度,加强对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经营秩序及市场人员的日常管理。各街道要按照要求,主动开展市场创建活动,积极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附件下载:仑政办1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