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深化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3 08:51:33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深化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北仑区深化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成改革构筑市域一体化审批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现就我区深化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在科学梳理商事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简化文书表格和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窗口工作人员作用,实行受理办理分离,前台后台分离,线上线下同步办理,逐步实现对外咨询统一答复、许可申请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达成“一个区块一个窗口办成一件事”的集成服务工作目标。

二、办理范围和组成单位

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理范围为北仑区管辖范围内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颁发各类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以确认其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以下统称为“商事登记”)的事项。

组成单位:目前按照市里实施第一批“联合审批、证照联办”涉及的办理事项135项(其中后置审批事项77项),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局、区环保局、北仑消防大队、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仑海关、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区供销联社、北仑烟草专卖局等十五个部门组成,今后随着商事登记工作事项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商事登记“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的窗口设置

按照市场主体资格注册登记和相关经营资格关联办理的原则,根据企业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行为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前、后台分离:在前台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和其他辅助工作窗口,后台进行具体审核。具体为:

1.设置三类综合受理窗口

(1)设置“企业登记综合窗口”。综合受理各类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市场名称登记等58项业务工作。

(2)设置“经营许可综合窗口”。综合受理77项后置审批许可项目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的送审。

(3)设置“证照联办综合窗口”。负责受理外贸企业、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商场超市、卷烟零售等行业(见附件)的证照联办事务的受理。

其中“企业登记综合窗口”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人承担并互为A、B角;“经营许可综合窗口”及“证照联办综合窗口”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遣2个人,由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商务局、北仑烟草专卖局各派1人进驻共同承担,7个人原则上共同办理77项许可业务及外贸企业等行业的证照联办事项并互为A、B角,同时承担将受理资料送到有关部门审批并领取许可证件的任务。今后随着实际情况的改变,部门进驻情况予以动态调整。

2.设置咨询出件窗口:负责该区域办理有关证照的发放,以及与邮政快递服务的衔接。

四、商事登记“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的工作流程

根据企业注册登记、各类经营许可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前置改后置改革的各项决定,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流程为:

(一)提供统一的导引和咨询服务。按照申请人的业务需求做好分流引导工作,统一接受该办理区各类注册登记和审批服务事项咨询,做好申报辅导和解答,各类表格和示范文书的发放和填报辅导。

(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分别由相应的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加盖“北仑区商事登记专用章”。其中:

1.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现场办结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场办结。

2.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需要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或现场核查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发放受理文书,并询问其是否选择“最多跑一次”的快递寄送服务。需要寄送的,办结后寄送给申请人。不需要的,告知其到现场来领取。

3.对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现场说明理由并统一予以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对申请人申请的商事登记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或许可事项的,由证照联办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按照先照后证的流程,协调各部门进行流转联合审批、证照联办,办理注册登记和相关的行政许可,完成相关手续后统一颁发有关证照。

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受理、办理要统一使用北仑区“统一受理”工作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五、商事登记“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改革顺利实施的保障制度

为保障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顺利实施,建立相关工作保障制度:

1.商事登记区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前台工作人员、后台工作人员和部门分管领导,并将名单送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2.推进商事登记办理区各类事项受理的标准化。各部门必须提供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相一致的办事指南,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制成册,供服务对象参照;同时根据许可事项需提供的资料编制“提交资料目录清册”(打勾式),以便于工作人员办理事项的受理。

3.建立业务培训及学习制度。建立商事登记区业务培训学习制度,一是确定时间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经营许可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培训和交流本部门业务内容;二是各窗口工作人员应对照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加强业务学习。

4.建立商事登记区值班长和联络员制度,负责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日常事务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处理。由商事登记区入驻单位负责人轮流担任,保障前台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保证前后台业务运作流畅。

5.建立商事登记区工作管理和考核制度。商事登记区的日常管理按照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对商事登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证照联办”的工作情况的考核按照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进行。


附件下载:仑政办12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