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73U/2017-00754
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7-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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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7-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物价
关于核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行为,根据市物价局 市卫计委《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6〕47号)文件精神,经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申报,决定重新核准我区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准后,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各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各等级收费标准允许适当下浮,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住院病房的病区、房号、基本配置、价格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等病房、纳入特需病房管理的床位费收费标准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确定,设置比例仍按特需病房床位数不超过本医疗机构床位数的10&掌握。

  三、重新核准后的收费标准从2017年2月1日起执行。其他相关事项按市物价局 市卫计委《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6〕47号)规定执行。

  北仑区物价局  北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