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73U/2012-00454
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2-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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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2-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物价
关于曼哈顿商业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仑价【2012】19号

宁波曼哈顿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曼哈顿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停车收费的申请报告》收悉。为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曼哈顿商业广场停车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具体函复如下:

  一、曼哈顿商业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区域平面图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试行。你公司在收费前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附件

  1、曼哈顿商业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曼哈顿商业广场停车区域平面图

  宁波市北仑区物价局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1

  曼哈顿商业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png

  注:

  1、临时停车费:是指停放在1小时(含)以内的车辆。

  2、白天停车费:是指当天5时至20时(含)停放在1小时以上的车辆。

  3、夜间停车费:是指当天20时至次日5时(含)内,停放在2小时以上的车辆,停放在2小时(含)以内的车辆,按白天停车费标准收取。

  4、凡车辆停放在24小时内,已收取夜间停车费的,不得再收取白天停车费。

  5、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等免收停放服务费。

  6、收取停车费后,应负保管责任。

  附件:仑价【2012】1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