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单位本年度卫生应急机动队伍组建情况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06-12 阅读次数:来源:区卫计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仑卫发〔2009〕82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仑区卫生应急机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所承担的职责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卫生应急机动队,以现场应急处置为主要任务,人员配置原则上控制在10-20人,区级另设置后备梯队5-10人。同时为加强日常管理,各单位需明确一名单位主管领导,指定承担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能科室及一名负责人为联络员。     

请各单位将各自卫生应急机动队本年度组建情况按报送格式(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9日11时前报局应急办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原肠道传染病防疫机动队停报。联系人:肖伟,联系电话:86783664,E-mail:blggwsk@126.com 。   (附报送格式)

北仑区   (单位名称) 卫生应急机动队

填写说明:

1、“队内职务及分组”指,应急管理(队长、副队长),医疗救治组(包括医疗急救、传染病救治、中毒救治、核与辐射事故救治、护理等组),疾病控制组(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灭、采样与检验等组),卫生监督组(包括食物中毒控制、急性职业中毒控制、卫生执法等组),后勤保障组,后备组。“具体职责分工”参照分组。

2、区级卫生应急队伍根据各自实际,需细化分组组队;各街道(乡镇)级卫生应急队伍可不用细化分组组队。各队均需配置1名后勤保障人员。其中区级医疗救援队需配置1~2名心理干预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区第二人民医院卫生应急队同时承担柴桥街道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前期处置,疾病控制组人员配置适当扩大。

3、队员选择条件:需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热爱卫生应急事业、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卫生应急工作;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区级需中级技术职称,街道乡镇需初级技术职称;护理及公共卫生类可放宽到初级技术职称;后勤人员不限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护理人员40岁以下,紧缺人员年龄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