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参见《北仑区传媒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附件1)。

2、信息分类: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5个一级类别8个二级类别。

3、编排体系: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包括信息索引号、信息顺序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信息内容、主题分类、服务对象分类、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部室。

4、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形式。区传媒中心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北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公众查阅点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北仑恒山路596号区传媒中心综合部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

5、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传媒中心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区传媒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2、受理机构:

区传媒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北仑区传媒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74-86782176,传真号码:0574-86782191,通信地址:北仑恒山路596号,邮政编码:315800,电子邮箱:gdzx@bl.gov.cn。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附近公交:北仑区传媒中心(708路 768路 750路),地铁: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长江路站、中河路站。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区传媒中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北仑区传媒中心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该表可以在办公室领取,也可在网站上下载。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准确,申请人向区传媒中心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采取以下方式: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传媒中心办公室(北仑区恒山路596号)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s://app.ning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4)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

区传媒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4、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公民向区传媒中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区传媒中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申请办理及期限

区传媒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申请。

区传媒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北仑区人民政府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需提起行政诉讼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情况

区传媒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中心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1:北仑区传媒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doc

附件2:北仑区传媒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