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街道办事处编制了《北仑区霞浦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本单位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宁波市北仑区阳光工程网6个一级类别7个二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包括:信息索引号、信息顺序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信息内容、主题分类、服务对象分类、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部门或处室。

二、公开方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街道办事处主动向社会公开的

信息范围参见本街道办事处编制的《霞浦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街道办事处网站上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街道办事处主要采取网站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www.bl.gov.cn/col/col1229055303/index.html。    

(2)公众查阅点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霞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公众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北仑区霞浦街道关毛陈60号。联系电话(0574)86787313,查阅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00(冬令时),13:30-16:30(夏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党员远程教育网点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街道所辖的各村(社区)的党员远程教育网点查阅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程序

政府信息经各责任办公室初审,党政办公室汇总,分管领导终审后批准公开。

4、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霞浦街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申请办理及期限

霞浦街道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在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霞浦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责任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收费

霞浦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7、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霞浦街道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机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霞浦街道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

1、公开范围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2、受理机构

本街道办事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霞浦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电话:(0574)86787308,传真号码:(0574)86787555,通信地址:霞浦街道关毛陈60号,邮政编码:3158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4:30(夏令时);1:00-4: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街道办事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街道办事处党政办领取,也可以在北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向本街道办事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采取以下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北仑区霞浦街道关毛陈60号)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s://app.ning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4)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

本街道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1)本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街道办事处掌握的政府信息,本街道办事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街道办事处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街道办事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街道办事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街道办事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收费

霞浦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6、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北仑区人民政府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需提起行政诉讼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北仑区霞浦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doc

附件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霞浦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