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由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政府信息,具体参见《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清单》(附件1)。

(二)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12个一级类别30个二级类别。

(三)编排体系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四)公开渠道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区政府网站(http://www.bl.gov.cn/)或者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北仑发布”)、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联系电话(0574)89285964),区档案馆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38号;联系电话(0574)89383718),区图书馆地址:北仑区中河南路288号;联系电话(0574)86781992,(0574)86781983)等场所设立的专区现场查阅点查阅。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区档案馆查阅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区图书馆查阅点开放时间周二至周六:8:30-11:30 14:00-17:30(夏令时);9月1日起,开放时间调整为:8:30-11:30 13:30-17:00(冬令时)。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北仑区人民政府和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办理机构为北仑区政务公开中心。

(二)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北仑区人民政府和北仑区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北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可以在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6681/index.html)下载。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s://app.ning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4)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受理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北仑行政中心A座B0920室联系电话:0574-8928566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收件人请标明“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传真:0574-89383088。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工作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材料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核实。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北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答复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处理;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六)收费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需提起行政诉讼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构

北仑区政务公开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

1、北仑行政服务中心东(708路、710路、711路、721路、768路、778路、781路)

2、北仑行政服务中心西(708路、712路)

3、北仑行政服务中心北(716路、734路、789路)

4、中心广场(720路、728路、871路)

5、地铁:地铁1号线长江路站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9285669,

传真:0574-893830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附件1: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清单.doc

附件2:北仑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