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海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仑政干〔2008〕8号
根据仑委干[2008]2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任命:
邱海国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林海同志为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00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各群团,保税区管委办,大榭开发区管委办。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