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人委〔2008〕3号
关于郑莉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各街道人大工委、镇(乡)人大: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宁波市北仑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免去郑莉的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抄送: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协,北仑区、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大榭开发区管委会,梅山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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