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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处、科室、中队: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城管工作力度,理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城区公用基础设施,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确保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甬城管一[2008]72号关于《做好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望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创建新一轮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宁波市北仑区城市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文明城市  创建  通知                   

  送:市城管局、区文明办                                          

宁波市北仑区城市管理局              2008429印发

 

 

北仑城市管理局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城管局提出的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局动员、广泛参与、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区”的发展战略,按照“重在持续、重在规范、重在提升、重在实效”的要求,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扎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切实使文明创建的过程,成为改善群众生活的过程,为宁波2008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一流的硬环境和强大的外部保障。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组长:邬文明

副组长: 叶松林  谢德俊

成员:办公室:柳官聪 ;公用科:周忠定 ;市政处:李松年;园林处:范慧霞;环卫处:王勇;排水管理处:陆剑谷;中心公园管理处:邱学丰;执法大队:刘忠孝 曹正令 邬跃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叶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及工作重点

(一)创建标准

1、道路标志与主干道设施。路名牌、广告牌、灯箱广告、横幅等标志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2、无障碍设施。城市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3、街巷基础设施。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4、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设广告牌和单位名牌现象。

(二)创建重点

1、以“三项整治”为抓手,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美誉度。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协同新碶街道、环保局、建筑工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和老小区三大部位为重点的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实现城区范围内无流动设摊、跨门营业、占道堆物、人行道停车等违章现象。着重清理整顿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的占道洗车、修车、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协助新碶街道重点整治五台山路、福泉路、东河塘路、新大路夜市等村级农贸市场;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全面清理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店面、棚、亭、架等违章建筑;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18小时动态保洁制度,确保城区净化的同时对城区背街小巷、老小区周边等卫生死角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脏、补绿、硬化;根据职责分工,联合工商、环保等部门共同制订油烟问题整治方案,妥善解决餐饮店油烟排放扰民问题。在整治的基础上,加强日常巡查,实施管理与执法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使城区整体面貌得到大幅度改观。

2、以“民生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力度,着重抓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项目,让群众切身享受创建新一轮文明城市所带来的成果,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良性循环。集中资金和人力打造一批具有北仑城市特色的亮点工程;集中完善和建设一批城市排污、生活垃圾处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集中完善和建设一批方便群众生活的市政公用设施,进一步提高群众衣食住行的便利程度。着重做好城区老旧道路西河塘路(西街-骆霞线段)的道路改造工程;做好长江路、明州路等16个交叉口改造工程;加强城区公共厕所规划和建设,在做好城区7座公厕改造的基础上在城区部分主要路段新建6座公共厕所,有计划、有步骤地缓解城区公共厕所缺少,分布不合理问题。

    3、以“城市化意识教育”为导向,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

市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直接决定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成败。为此,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要以大力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大力弘扬“宁波精神为原则,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在新的起点上向更高更深层次谋发展,着重优化三大创建载体。一是启动“外来务工群众城市化意识教育”课题。以外来务工群众城市化意识教育为切入点,围绕公民道德意识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文明意识教育三大主体内容强化宣传教育,重视服务为民,从精神和意识入手,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形成城市化意识,实现其从“外来人”到“新北仑人”角色的置换和转型;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进一发挥”活动。实现城市管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活动,组织“小城管”上街联合“执法”和青年志愿者一起上街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文明城市创建知识;三是做精做细“城管围墙文化”。充分利用城区围墙,通过形象生动的漫画和卡通人物形式,寓教于乐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增强城乡群众的文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3月底完成)抓好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利用城管之窗网站和北仑城管杂志等手段,广泛宣传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集中整治阶段(4月初至5月底)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根据职责分工,早安排,早部署,认真落实好其它各项任务,做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3、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完成)结合局长巡查日制度做好文明城市创建自查工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当场无法处理的事情,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说明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报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4、巩固提高阶段(7月底前完成)通过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和三个月的集中整治,使城区面貌有明显改观。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发展和进步,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城管局每一位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验收。各部门要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根据创建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多、任务重、时间紧,工作中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尤其要重视薄弱环节,发扬最能吃苦、善于持续作战的城管精神,重点突破,集中攻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持久深入。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开展“北仑是我家,创建靠大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