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仑安监[2007]43号
关于做好第13号超强台风“韦帕”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631”重点企业、危化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3号强台风韦帕今天早晨加强为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6级(55米/秒),超强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即将进入东海南部海面,逐渐向浙江沿海靠近,并可能于今天后半夜到明天上午在浙江苍南到象山一带沿海登陆,也有可能擦过浙江中北部近海北上,将我区产生严重影响。预计24小时内我区风力可达10~12级,沿海海面13--15级大风,台风过程雨量200--300毫米,局部300-500毫米。按照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对第13号超强台风“韦帕”防御工作的部署,要求各企业:
1、启动防台风预案,根据预案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保障24小时巡查、值班,各领导人、管理人员、责任人必须24小时在岗,加大巡查力度。
2、做好台风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落实方案细化,落实应急物资准备,落实应急队伍。
3、9月18日12时前停止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危化品装卸等作业过程。
4、加强各类高空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的检查,及时处置问题、隐患。
5、地势低洼处的企业要做好排洪应急准备,对各类阀门、盲板的开关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洪水倒灌生产、储存设置的事故发生。
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