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仑安 [2007] 8号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07年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也即将召开,为切实加强国庆节及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各街道(乡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领导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又好又快”的内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落实各项措施,堵塞各种漏洞,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严格整改,坚决抓好事故隐患整治。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已经展开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坚决抓好整改和复查。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事故多发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节前要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学校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各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的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节日期间,承办大型文体、商贸等活动的单位,应按规定事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火灾、拥挤、踩踏等易发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公路、水运等企业的监管,坚决杜绝交通工具和设施带病运行的现象发生;要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按省市区有关《开展危险化学品治隐患、保安全 “2007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和运输环节,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中毒事故和运输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储存行为;要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发现问题要当场及时解决,严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四、加强节日值班,强化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国庆期间,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班部门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一旦发生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地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请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区安委会责任单位将节日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职务、名单于9月2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国庆节期间当天安全工作情况于每日16时30分前、总体情况于10月7日10时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附:区安监局值班名单
二OO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抄送单位:市安监局,区委办,区府办。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7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5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