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卫生服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仑卫业〔2007〕99号
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北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卫生服务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域情况及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八日
抄送:市卫生局,区府办。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12日印发
北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卫生服务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六位一体方便、快捷的社区医疗服务。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切实做好家庭出诊、家庭护理与家庭病床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提高社区家庭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家庭卫生服务要点
(一)家庭卫生服务为社区医疗服务项目之一,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派家庭责任医生负责,对慢性病及因病、伤不便而又不宜住院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
(二)家庭卫生服务与住院病人一样,家庭责任医生要认真书写病历和病程记录,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对已建立的家庭病床,必须定期访视,送医、送药上门,并宣传卫生知识,向家庭成员交待护理事项。
(四)凡家庭病床患者,病情突发加重,负责科室应遇叫即出诊,及时处理,或视患者病情和本院条件收住入院或者转院治疗
(五)家庭病床负责科室及家庭责任医生要定期总结经验,做好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二、家庭卫生服务分类
(一)医疗型:以在家庭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为主体,病情允许在家治疗的病人。
1、诊断明确或基本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住院不便且需连续观察治疗的;
2、年老体残,行动不便,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病人;
3、需予以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中晚期肿瘤病人;
4、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5、部分妇产科、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患者
(二)康复型: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康复期,可能或已经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根据病情需进行以社区康复治疗为主的病人。
(三)综合服务型:以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单一、长期卧床、适宜家庭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为主要对象。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开展心理卫生、营养膳食、功能锻炼、疾病防治、家庭医学保健知识指导,培训家属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作好家庭生活护理,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三、家庭卫生服务内容
建立并更新健康档案、定期查床、基础护理、输氧(含雾化)、换药、拆线、导尿(含膀脱冲洗)、灌肠(含保留灌肠)、鼻饲、物理降温、针灸、拔罐、刮莎、中药泡洗治疗、便携式B超心电图检查、临床检验及标本采集、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治疗、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条件允许时可开展普通输液、肌肉注射治疗。
四、家庭卫生服务任务
(一)做好对建床患者的医疗服务。
(二)开展健康体检、并发症预防指导。
(三)开展家庭条件下的康复医疗。
(四)宣传、普及防治疾病、家庭医学保健知识。
(五)选择适当病种,进行疗效观察,研究治疗、预防和康
复措施,不断加以总结。
五、家庭病床管理规范
(一)建床条件
1、申请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区域内的居民(村民)。
2、建立家庭病床须由患者或家属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建床要求,并填写申请表(见附表1)。
3、生活不能自理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在家庭责任医生及其他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时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
4、建立家庭病床双方应签定建床协议(见附表2),协议内容包括:建床原因、服务模式、医务人员责任、病人及家属的责任、查床及诊疗基本方案、收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等。
(二)建床指征
1、高血压病III期有并发症能在家中治疗的;
2、确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或须监测血糖调整降糖药物用量者;
3、老年衰竭、或各种慢性病伴发各种并发症不愿住院治疗者;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者(须家属签字);
4、中晚期肿瘤患者姑息治疗(临终关怀)、放化疗间歇期支持治疗者;
5、心脑血管疾病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须进行肢体康复者;
6、骨折患者(长期卧床、需要家庭治疗者)。
(三)建床要求
1、家庭病床要求宽敞简朴、清洁安静、空气新鲜、光线充足,温湿度适宜。
2、病室最好选择朝南窗口。安置窗帘和纱帘防蚊蝇虫害。病床置南北向(病人头朝南脚向北),适应地球磁场效应而有利安静和睡眠。
3、病房的基本卫生设施齐全、病人日常用具要清洁卫生,也可根据病情需要备有体温计和简易消毒药剂,以便及时测量体温和病室清洁消毒。
4、病床以单人床为宜,除骨折、腰椎损伤病人需要木板床外,其他病人均可用普通床,床垫要软。年老体弱或瘫痪病人备有气垫更好,有利于预防褥疮。床头宜靠墙,不要面对窗口,床边要留有一定的空间,便于护理,必要时两侧加床栏。
(四)建床程序
1、需要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到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家庭责任医生提出建床要求,领取家庭病床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病患基本信息,交给家庭责任医生。
2、家庭责任医生在申请表上如实填写建床指征等相关信息后,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
3、申请表一式三份,中心审核同意建床后,申请人、中心各留一份,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4、申请建床的病员或家属交纳家庭病床预付金,由中心统一编号登记。
5、家庭责任医生负责病床的全程管理,直至撤床结算后为止。
(五)家庭病床的管理
1、诊疗规范
(1)家庭病床一经建立, 家庭责任医生于24小时内上门检查病人,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制定诊疗护理计划,交代注意事项,签定家床协议。
(2)家庭病床病历书写参照现行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入床志(主诉、现病史、重要既往史、阳性体征和鉴别诊断时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治疗计划)、病程记录、阶段小结、出床小结。
(3)家庭病床遵循病房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病情和医疗服务能力,实行分级管理:
特级:临终关怀、输液者等病情须护士陪护者。
一级:每日查床。
二级:每周2-3次查床。
三级:每周1次查床。
(4)实行家庭责任医生首诊、全程负责制,上级医师按病情情况对家床病人进行分级管理。家庭责任医生定期查床,并将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效果、诊断变更等及时计入病程记录。
(5)家庭病床应每月作阶段小结,总结病情及疗效,修订诊断、治疗、护理计划。
(6)病员出床、转院、死亡应及时开具出床通知单,并书写出床小结和死亡小结。
(7)家床病人需要会诊时由家庭责任医生负责联系会诊,并做好会诊记录。
(8)家床病人需要转院时由家庭责任医生办理出床手续,填写病情及治疗情况介绍,联系转院。
(9)家床医嘱书写方法参照住院病员医嘱书写方法,一般医嘱由医务人员或督促病人、家属按时执行;特殊治疗、护理医嘱由医务人员按时执行,并由执行者签字。
(10)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
(六)建床周期
家庭病床以3月为一个有效治疗周期,3月内应根据病情及时办理撤床手续及结算。确因病情需要继续治疗者,应先办理撤床手续,结清费用,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七)收费与结算
1.收费项目及标准:建床管理费、出诊费、查床费、诊疗费、医技检查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药品费等,按照《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中的项目及标准收取。
2.结算:家庭病床病员医疗费用按照住院病员费用结算方式进行,先缴预付金,发生费用计帐,患者撤床后结算。
3.结算时须提供的资料:家庭病床审批表、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家庭病床病历。
六、家庭护理规范:
家庭护理、治疗、技术操作,由医护人员完成,而生活护理和一些简单的技术操作,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由家庭来完成。
(1)按照家床分级管理的方法,特级需要护士陪护者,由护理人员在陪护期间做好护理工作、填写护理记录,观察病情和心理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向家庭责任医生报告。一级及以下的家床, 由医生在病程记录中做好记录。
(2)宣传疾病预防知识、护理知识及注意事项,指导家属观察病情变化及卫生常识。
(3)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做好疫情登记,并指导家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严格执行护理操作常规、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5)治疗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及医用垃圾由操作人员在诊疗结束后带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6)对生活不能自理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时,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
(7)需要在家中进行输液或其他特殊治疗的还应签订知情同情书。
(8)各种治疗执行前,在患者家中应重新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及浓度,配伍禁忌和用法,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对可疑为传染病的患者,进行治疗后,医疗器械应包装好,带回医院,经0.1-0.2%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后再使用,医护人员的手应在患者家中清洗以防交叉感染。
七、监督管理
1、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对家庭病床准入把关。
2、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或指定职能科室监督管理家庭责任医生的日常工作,并进行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建立长效投诉受理机制。
4、做好出入床、转归、费用等统计登记工作。
5、每月对家床医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行风、工作纪律、执业行为(包括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包括病历质量、处方合格率等)、工作效益、工作效率等。
附件:
1.北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卫生服务建立家庭病床申请表(样表);
2.北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卫生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协议(建议内容)
附件1 北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卫生服务
建立家庭病床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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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员基本情况
(由申请人填写) |
病员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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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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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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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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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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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病员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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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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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员
类别 |
1.医疗保险□ 2.合作医疗□ 3.商业保险□ 4.自费□ 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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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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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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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床指征
(由家庭责任医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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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责任医生建床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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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心建床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中心各留一份,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附件2
北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卫生服务
建立家庭病床协议(建议内容)
甲方:北仑区X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人代表:XXX
乙方:XXX,北仑区XXX街道XX社区X幢X室,身份证号:
与患者关系:
乙方基本情况(建床原因、建床指征):(描述)
应乙方申请,甲方决定对乙方建立家庭病床,委派家庭责任医生等医务人员上门为乙方提供家庭卫生服务,为规范甲乙双方建床期间的行为及双方的责、权、利等相关事宜,本着友好协商,双方自愿的精神,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的家庭卫生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时间、服务模式、服务的内容及具体诊疗方案):
二、乙方建床期间需主动配合或由家人主动配合甲方完成的事项:
三、甲乙双方建床期间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包括医疗争议问题)及处理方法:
四、甲方建床收费与结算事项;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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