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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医院更名和周舜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仑卫发[2007]60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卫生局要求将柴桥等医院更名的批复》(仑编办〔2006〕1号)和区政府《印发北仑区卫生强区建设与“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仑政〔2007〕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医院更名为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任命:

    周舜辉同志为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张增康同志为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周剑峰同志为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原柴桥医院相关领导职务自行免去。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更名  职务任免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柴桥街道办事处,丁素贞副区长。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