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灾后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仑卫业[2007]97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受今年第16号台风“罗莎”的影响,我区普降大雨,局部大暴雨,各街道、乡镇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由于洪涝灾害使灾区饮用水、水源和环境遭受污染,容易引起传染病发生、流行和食物中毒,为切实加强灾后防病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灾后防病工作,把救灾防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当前救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组织指挥能力,确保政令畅通,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技术到位,物资到位。根据当前灾情发生和发展情况,组建好应急医疗及疾病控制队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救灾防病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实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
二、加强疫情监测,严格实施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
区疾控中心和各医疗单位要重点加强急性肠道传染病、出血热、疟疾、呼吸道感染、红眼病、皮肤病等疾病疫情的监测,同时,积极开展对病媒虫介疾病的监测,掌握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及时报告疫情,准确把握和分析疫情动态,做好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工作。进一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尽快予以扑灭。设立疫情专线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开通。并设专人负责每天收集汇总和报告疫情。
三、做好应急准备,开展上门巡回医疗
各单位要在应急队伍、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准备、消杀药品器械、个人防护、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组建好巡回医疗小分队,深入受灾严重的村庄,开展灾后主动上门巡回医疗服务,为群众义务上门送医。同时做好疾病的主动检测、传染病的搜索,尽早发现疫情苗头,并进行相应的健康宣教。
四、强化饮用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及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饮用井水的地方,应及时指导群众对井水进行消毒,鼓励群众喝开水,保证群众的饮水卫生。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死因不明或被洪水淹死的畜、禽、鱼等食品和腐烂变质的食品,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熟食摊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对建筑工地、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特别是因受灾群众转移的临时居住点的卫生监督检查,严禁购买使用被水淹的大米、大豆、面粉等粮食和食用油。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理环境。组织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虫、灭鼠等。及时动员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尽可能清除疫病发生的条件。消灭蚊蝇鼠害,清除蚊蝇孳生地,对临时住房及临时垃圾点、厕所等公共场所应指导其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其他卫生处理。特别要对水退后的住房和学校等公共场所及时指导其做好消毒和卫生处理工作,做到水退到哪里,环境消杀工作就跟到哪里。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防病法律法规和灾后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病意识。编写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资料,把卫生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教育群众从具体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坚决摒弃乱倒污水、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养成不喝生水、不吃霉变食物、注意个人卫生等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健和防护能力,确保灾后不出现疫情的暴发和流行。
六、注意收集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受灾地区要指定专人收集救灾防病工作信息,定期印发救灾防病简报,及时向我局报告。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
二○○七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灾后 防病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