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仑区2007年度一般山塘水库和矸闸 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仑防汛[2007]13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一般山塘水库和矸闸安全管理,现将一般山塘水库和矸闸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各相关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一般山塘和矸闸的运行安全,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附件:水库山塘、矸闸管理责任人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水库 矸闸 安全 管理 通知
抄送:宁波防指、宁波市水利局、俞雷区长、王国铭副区长、
区府办、北仑区水利局、区水管总站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07年5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