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仑政办〔2007〕51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华 伟
副组长:孙建荣(区府办)
杨建民(区财政局)
应优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 员:吕焕忠(区监察局)
曹公明(区审计局)
李 军(区财政局)
唐 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李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
主题词:财政 国有资产 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