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仑安监 [2007] 50号
关于做好春晓顺兴采石场建设期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春晓镇安监所: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顺兴采石场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意见》(甬安监管矿〔2007〕90号),市安监局已通过顺兴采石场《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矿山建设期为六个月(到2008年5月30日止)。你所应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审定的《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防止随意变更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的现象发生,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矿山建设期安全。
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顺兴采石场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专家审查意见》
2.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会议专家签名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监管 工作 通知
抄送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7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7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