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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做好2007年度第七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仑土资[200]17号


各科、所、队: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七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6号)文件的精神和省厅与市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对我区开展第七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的范围、内容

    检查范围是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上反映的我区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我区被第七次卫星遥感监测到共有64宗图斑(其中大榭开发区2宗),涉及监测面积3526.8亩。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存在未批先用、批少用多等违法用地问题。

    二、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具体分工

    这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核实(5月20日前),由规划科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科负责对卫片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利用科负责对用地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勘测所负责图斑的测量工作;监察科(大队)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汇总核查情况,写出分析报告,认真填写《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和《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6月5日前上报市局。各土管所要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测量、审核、取证、查处等工作。

    第二阶段:依法处理(6月上旬至8月20日)。按照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和《浙江省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和管辖的规定》(浙土资发[2005]19号),分别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调查处理。8月31日前,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局。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9月初至10月底)。进一步做好卫片检查扫尾工作,全面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认真做好迎接省厅和国土资源部对我区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检查验收准备。

    三、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狠抓落实

    这次卫星遥感执法检查是贯彻国务院31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两个《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严把土地“闸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的有力举措。对此,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扎实实,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好各项工作,做到核查仔细、数据准确、查处到位、时间保证。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监察科、地籍科、利用科、规划科,勘测所主要负责人和各有关土管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班子,负责这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审核和汇总等工作,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抄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