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土地资产处置 土地权属和土地估价结果的审核意见
仑土资[2007]11号
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土地资产处置、土地权属和土地估价结果审核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函复如下:
1、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在我区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共2宗,土地总面积107192平方米。经审核认定,上述宗地于评估基准日的土地使用者、宗地位置、用途、面积等详见审核盖章的《土地权属汇总表》(附件1)。
2、你公司原取得使用的上述国有划拨土地均为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3、北京华源土地评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资格,经我局审查,其评估的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其出具的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的格式符合《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的规定,报告中所采用的资料和参数可靠,评估方法运用得当,土地估价结果合理,与当地地价水平相符,经审核的土地估价结果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附件2)。
附件:1、《土地权属汇总表》
2、《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3、土地估价结果初审表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