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北仑区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仑政办〔2006〕161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开展我区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有效保障再生资源行业正常运行,经区领导同意,成立北仑区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华 伟
副组长:乐静毅(区府办)
周象国(区综治办)
沃祖定(区供销社)
成 员:周国程(区发改局)
蔡南耀(区综治办)
倪柏新(区规划分局)
苏剑雄(区公安分局)
金 艳(区工商分局)
戴建新(区城管局)
薛蓉娟(区环保局)
李 军(区财政局)
朱静波(区国税局)
屠国良(区供销社)
张益波(区国土资源分局)
曹存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徐孟杰(新碶街道)
黎旭东(小港街道)
张静夫(大碶街道)
杨再达(柴桥街道)
严文南(霞浦街道)
沈静安(白峰镇)
杨旭东(春晓镇)
赵明雪(梅山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由屠国良兼办公室主任。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再生资源 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