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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宁波市林业局《关于要求在全市实行林木采伐公示制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林业站、林场:
     实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是深化林业制度改革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落实国家林业局“严管林”方针,避免山林权属争议、制止乱砍滥伐林木案件发生的有效措施。为切实加强我市林木凭证采伐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现将宁波市林业局《关于要求在全市实行林木采伐公示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从2003年第三季度起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林木采伐公式制,向社会公开林木采伐审批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接受广大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二00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