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级人口学校规范及示范标准达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 近几年来,我区许多行政村都普遍开设了人口学校,在农村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方面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市计生委[2001]45号文件下发后,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并积极按照规范要求和示范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因此,为进一步加快农村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的步伐,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村级人口学校规范及示范标准达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具体办法: 1、村(居)示范人口学校:凡符合甬计生委[2001]45号文件关于示范人口学校标准规定的村(居)人口学校均可上报。由各镇乡计生办初评后在10月中旬上报。区计生局将于今年10月底组织人员对各镇乡上报的示范人口学校进行逐一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确定为首批"区级村(居)示范人口学校",并给予发牌表彰。 2、先进村(居)人口学校:对未达到示范标准但符合甬计生委[2001]45号文件关于人口学校工作规范要求的村(居)人口学校进行先进评比。具体先由各镇乡计生办组织进行评比,然后按自评成绩高低和先进分配 名额确定后于10月初上报区计生局。在10月底进行统一验收和确认,并给予发证和表彰。 二、评选标准:按照甬计生委[2001]45号文件规定(详见附件)。 三、名额分配: 1、示范人口学校不限制名额。 2、先进村(居)人口学校推荐名额:新矸2个、大矸2个、小港2个、柴桥2个、霞浦1个、梅山1个、三山1个,白峰1个。 四、要求: 望各镇乡接通知后,认真组织评比推荐工作,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比程序。在做好先进典型在全镇推广的同时对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村级人口学校要继续加大创建力度。各镇乡要力争在二年内有80%村级人口学校能达到规范要求,至少有一个村被确定为示范村(居)人口学校。 下载附件: 1、宁波市村(居)人口学校工作规范 2、宁波市村(居)示范人口学校标准 3、区级示范人口学校推荐表 4、北仑区先进村(居)人口学校推荐表
北仑区计划生育局 二00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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