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提出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03年是国家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提出二十周年。二十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这一基本方针,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发展和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低生育水平已持续二十年。为了隆重纪念国家提出的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二十周年,进一步推动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计生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三为主"方针提出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广泛宣传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辉煌成就,认真总结20年来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切实反映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的实际指导意义,结合各镇(乡)实际,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我区"二次创业"、提前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面实现 "三为主"规划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认真分析当前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把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作为现阶段工作重点,为促进我区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总结贯彻"三为主"方针二十年来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改革与发展的方向。要将纪念活动与当前的计划生育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扎实地推进我区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三)根据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要求和育龄群众需求的增长,不断丰富"三为主"内涵,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计划生育机构队伍,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容,拓宽计划生育服务领域,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一)各镇(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 "三为主"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窗、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载体,加强宣传报道力度,以宣传贯彻落实"三为主"方针重要性和20年来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果为主题,同时宣传、表彰一批在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三)把纪念活动与现实工作紧密结合。各镇乡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活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利用"7.1"、"9.1"、"9.25"等重大节日的宣传日活动,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征文等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一定规模的社会宣传活动,进一步掀起计划生育宣传活动的高潮。 (四)要求各镇乡积极配合,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市、区开展的一系列纪念活动。初步安排如下:①6--7月份:组织一次"三为主"方针实施20周年的有奖征文活动。②在"7.11"世界人口纪念日,在城区悬挂若干条横幅营造"三为主"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氛围。③9月份与区文体局联合举办一场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一周年暨纪念"三为主"方针实施20周年大型文艺汇演。④通过区广播电台每周一期的计划生育专题节目进行专题性宣传报道。⑤结合区管干部政策调研要求,开展人口与发展问题的专项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论文,积极参加今年9月份省计生系统理论研讨。
二00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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