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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治安防范整治工作的
通                    知

行政区域内区级机关综合治理成员单位:
    为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镇行政区域内区级机关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根据区综治委仑综治[2003]2号《关于开展2003年度北仑区综治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新碶城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是200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项重点专项治理工作。为此,要求区级机关综合治理成员单位按照区综治委的任务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或主管单位各项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把无物业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北仑创建平安大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无物业管理小区基本情况。北仑建区近二十年来,城区发展规模迅速扩大,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原有的一些由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建造的住宅楼,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这些住宅楼相对分散,公共设施差,治安安全隐患严重,属于名副其实的四无小区,即无封闭围墙、无门岗、无电子防盗装置、无路灯照明。在这些楼内居住的居民安全得不到保障,入室盗窃、抢劫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经调查,目前北仑城区内共有无物业或基本无物业住宅楼199幢,涉及各级单位近90家余。据统计,这中间只有11家单位21幢楼安装了电子防盗门,有路灯的单位共有12家76幢楼,有门卫进行封闭或部分封闭的有10家单位61幢楼,只有少数的小区卫生状况令人满意。近二年内在居民住宅区内发生入室盗窃、抢劫、抢夺案件占居民住宅小区总发案率的30%左右,是发案重点高发部位。
    无物业小区存在的诸多问题,成了广大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成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当务之急。为此,各单位和责任单位必须落实好本单位建造和房地产建造的无物业住宅楼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整治要求及实施方案。为把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在区委、区府有关部门的领导指导下,我镇成立了由镇长应声为组长、政法副书记章立江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无物业管理小区的专项整治方案,为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要求区级机关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落实整治方案和措施,共同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本着住宅楼谁建造谁负责,谁存在问题谁治理的原则,对各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建造的房屋要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强化各项管理职能,切实承担起住户单位的责任。第一,对无围墙无门卫的住宅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并配好保安。第二,对无防盗装置的住宅楼,各单位要负责处理好与住户的关系,统一安装电子防盗门。第三,全面实行亮灯工程,在小区内实行路灯亮,楼道灯亮。第四,落实专人保洁,提高环保质量。第五,在各住户单位、住宅楼建筑单位的配合下,加强保安队伍力量,增大巡逻力度,实行群防群治,增强住户的参与意识。
    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整治工作任务重,需要各住户单位、建筑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镇将在十月份进行无物业小区专项治理的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将各单位的整治结果与目标管理责任挂起钩来,纳入《新碶镇行政区域内区级机关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评项目进行考评,以确保整治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新碶镇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