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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开招〔20023

 

关于印发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内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内部运行机制,培养和锻炼一支高素质的招商队伍,为投资商提供快捷、高效、规范的服务,经管委会有关领导同意,现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内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内部工作制度

                     二OO二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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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管委会、党工委各部门,《宁波日报·开发导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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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2002年10月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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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80)

附件: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内部工作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局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以及管委会的各项规定、决议,审批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考核标准和办事程序,组织领导招商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活动。

    2、认真审核财务报表,提出招商局的年度财务预算,有效控制费用开支,合理运用业务经费。

    3、主持召开本局行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向下级传达上级、本局的决议、决定。

    4、根据管委会下达的考核指标分解落实考核任务。

    5、规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批准招商工作人员的奖惩和晋升。

    6、负责局文件的签发和经费审批。

    二、副局长:

    1、协同局长研究制定招商局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计划的实施。

    2、协助局长对各部门招商的量化考核。

    3、负责招商活动的策划和分步实施,负责招商过程中的协调,及时解决招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按照局长授权范围,代表管委会招商局与客户签署项目合同、协议及文件,处理、协调与招商局有关的内部业务关系,及时作出必要的决策。

5、定期召开相关的会议,抓好招商年度计划执行的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全面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6、实施和完善招商人员的业绩考核,审核批准招商人员的招商奖励提成。

    7、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商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1、组织力量,协调各方,带领本部门工作人员全面完成下达的招商目标任务。

    2、负责内部工作安排和招商工作人员业绩考核,负责组织召开本部工作例会,听取、检查总结和布置工作,及时向局领导上报计划执行和相关性情况。

    3、负责接待处理客商来访、咨询,业务洽谈,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分管局长。

4、每月末向局报送月度任务完成情况及项目进度报表。

    5、组织内部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规范。

    6组织协调招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分管局长。

    7、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部门职责:

    1、负责招商局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2、处理招商局日常工作,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3、负责汇总业务部门月度招商任务完成情况及项目进度,及时向局长及管委会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4、定期向房地产公司收取结算的售房佣金。

5、受局领导委托接待来访客人,处理好来访事项。

    6、负责招商局对外联络工作,安排接待、考察等公共活动。

7、负责局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各类行政文件、合同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主办局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各类福利工作,根据局领导要求,做好工作人员的提职、调配、解聘、辞退、考核、考勤管理工作。

9、接受局领导的指令,主持或参加各类会议,组织各类活动。做好会议记录、纪要。收集处理各类信息。

10、围绕招商策划宣传活动,制作招商宣传资料。

    11、负责车辆的使用调度和管理工作,督促司机做好车辆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

    12、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编制年度计划及落实措施。

    13、协助分管局长编制局年度经费预算,审拨资金,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14、负责本局的财务联络工作,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局长汇报本局经费使用、财务执行状况。

15、负责局考勤、办公用品、小礼品领用和采购工作。

    1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明服务准则

 

招商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牢固树立“服务第一、客商至上”的服务宗旨,热情周到、善始善终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文明、规范的服务。树立亲切得体的良好服务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

一、文明礼貌:

1、接待热情。

当客人前来咨询时应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热情接待,具体做到接待“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与客人谈话时要“眼到、口到、意到”,即目光亲切,使用普通话,表情自然,围绕谈话主题。对客商提出的问题给予准确清晰的回答,不作无把握的承诺。要求一时不能给予肯定回答的,必须认真记录,并尽快请示领导或与有关部门联系,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反馈。

2、礼貌用语:

客商接待或接听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坐”、“请用茶”、“谢谢”、“对不起”、“很抱歉”、“再见”、“欢迎再来”、“有什么不明白可随时垂询”等。

在接听咨询电话时要说:“您好”,“请讲”,在倾听电话时要表示重视,并进行针对性地回答,并记下咨询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在语调上要亲切、友善、礼貌,使客户有服务到位的满足感。

3、举止文明:

拜访客户要先敲门,得到允许后再进去,出来时应随手关门或保持原状,并说声再见。

二、仪表与着装:

1、着装整齐、清洁、大方,工作场所和商务活动中不穿过分暴露、透明、短小、紧身的服装。重要的商务活动要着正装,男性应佩领带。

2、上班时间佩戴工作牌。

3、不梳怪异发型,不染过分明显的彩发。

4、佩戴首饰要求符合工作人员身份,以少为佳。

三、环境整洁:

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嬉闹。办公大厅禁止吸烟、午休时间办公大厅不得打扑克。办公用品摆放整齐,除必备的办公用品外,桌面不得随意摆放杂物.下班前清理、清扫办公区内卫生,关闭门窗,检查电器开关。

四、禁忌事项:

在商言商,与客户或投资商交往中应做到六不谈:

1、不谈涉及国家机密事项。

2、不传播小道消息。

3、不对交谈对象的内部事务进行议论。

4、不在背后议论同行、领导和同事。

5、不涉及格调不高的话题。

6、不在客户面前发牢骚,不谈论别人的私人问题。

 

考勤及公休节假制度

 

    一、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记录,每月月底报综合部汇总。

    二、请假应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类别、时间,1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须报局分管局长批准并交综合部备案。如遇特殊原因未办手续,应先电话联系,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请假、未补假或续假未获准而擅自缺勤者以旷工论处。

    三、假期种类及待遇

    1、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日、节假日。

    2、婚假: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福利补贴全额照发。

    3、产假: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二十至三十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五十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期间,除为工作而提供的综合补贴、车贴外,其余工资福利补贴全额照发。

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4、事假: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的,每天扣发日基本工资的50%;超过30天的,停发基本工资。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

当月请事假在10天以上,各类补贴停发。

年累计在620天,按实际事假天数停发相应数额(每年以251天工作日计)年终奖;在2130天,按停发一季度年终奖计;在3160天,按停发半年年终奖计;在61天以上,停发全年年终奖。

    5、病假: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应取得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及年终奖可参照机关事业有关规定执行(见附表)。当月休假10天以上的,各类补贴按实际休假天数减半发放。

    6、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13天的丧假。

    7、旷工: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8、探亲假:参加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不能在公休假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间,工资收入全额照发。

    9、年休假:连续工龄在5年以上的,可享受全年7天休假;10年以上的可享受全年10天年休假;20年以上的,可享受15天的年休假。年休假须经分管局长批准。

    10、本制度执行中发生与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出现制度未作具体说明规定的情况由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奖惩制度

 

为奖优罚劣,培养一支作风正、业务精、战斗力强的招商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  奖励:

()奖励种类:

嘉奖、通报表彰、授予优秀工作者称号、晋升工资、晋升职级、转事业编制。

()奖励条件:

凡本局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1、爱岗敬业,完成本职工作出色,表现优秀者;

2、能敏锐地捕捉发现经贸信息,积极促进资金到位和项目的落户,招进纳税大户,成绩突出者;

3、围绕招商局的文明建设,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果显著者;

4、为客商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受到广泛公认和好评,成绩突出者;

二、惩处:

()处分种类:

口头警告、书面黄牌警告、扣发奖金或工资、降级、降薪、辞退、开除。

()处分理由:

凡本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1、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2、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意识差,在客商中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3、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或开发区招商局的形象,经查明属实者。

 

廉政建设制度

 

    一、严格执行管委会、党工委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二、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回扣、中介费、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高档礼品。确实难以拒收或由他人代为收受转交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登记上交。

    三、不准索取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名义占用企业的财物,不准到服务对象的单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严禁以他人名义冒领引进资金、项目奖励提成。

    六、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招商局经费审批及财产购置规定

 

一、  工资奖金

    在编行政事业单位编制6名,招商工作人员11(以实际到位人数为准),分别按管委会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奖金和补贴。

    二、公务费

    1、购买办公用品,需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不需要政府采购的,1000元以下由综合部提出意见,分管局长签字支付,1000元以上由局长签字支付。

    2、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打印费由分管局长审批支付。

    三、汽车费用(包括养路费、保险费、燃料费、修理费等)由驾驶员审核登记,综合部主任审核报销,超过预算包干数,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后,分管局长签字报支。

    四、固定资产购置

    13000元以下的由综合部提出意见,分管局长审批;3000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后,分管局长签字支付(需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2、装修、维修费,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局长审批,5000以上的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后,分管局长签字支付,以上项目应事先由综合部提出书面意见,并附预算报告。

    五、业务费

    1、业务招待费:客户接待(就餐、考察等)由综合部、业务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接待意见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接待。由综合部审核,业务接待费用由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

    2、宣传经费:用于商务广告宣传,宣传资料印制,学习资料征订,工作人员的培训、宣传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费用支出,综合部门审核后,由局长审批。

    3、招商项目提奖。由业务部门统一填写项目提奖表交综合部复核,由分管局长审批。招商人员的业务经费由业务部建立个人帐册,由招商工作人员所在部门领导批准,综合部主任审核后在控制范围内报支。

    六、其他费用

    托收的社保费、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不需要审批,直接由综合部主任核对后予以支付。

    七、本规定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